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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可领创业补贴

人民网南昌7月16日电(记者时雨)为更好助力重点群体创业,近日,江西省人社厅联合省发改委等11个部门印发了《江西省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工作方案》,围绕创业环境优化、创业主体培育、创业主体减负、创业服务护航、创业培训赋能、金融产品助力、创业载体筑巢、灵活就业支持等方面提出了工作措施。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吸纳1人以上新增就业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增加1人给予1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25000元(不含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申请一次。

江西省行政区域内的在校生及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服务业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类行业企业新创业且信用良好的,对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在创业担保贷款方面,个人创业最高可申请30万元贷款,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申请。同时,2010年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学历证明,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职称证明,职业技能人才需提供三级以上职业等级证书。

此外,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留学回国人员),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