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国人口动态监测,优化人口抽样调查方法,进一步做好对出生死亡等人口变动形势的监测预警,国家统计局于2023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开展人口追踪试点调查。

(一)调查标准时间

试点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零时。

(二)调查对象

本次试点的调查对象是抽中人员及其同住的配偶和子女等家庭成员。

(三)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情况、工作状况、婚姻状况、生育和死亡情况、老年生活状况等。

(四)抽样方法与样本量

本次试点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库为抽样框,采取分层和系统抽样抽取调查对象。综合考虑对全国人口出生率、死亡率的代表性和追踪样本损耗,全国共抽取4万户、10万人。

(五)调查方法

试点采取电子化采集和追踪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调查员根据分配的调查清单寻找指定户和指定人员,调查采用调查员入户登记电子化采集数据的方式开展,数据采集完成后通过网络直接报送到国家统计局。

社区调查人员将在7月10日—7月28日期间入户进行调查,如果您被抽中,请您配合调查员进行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我们将对您在调查中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感谢您对人口追踪试点调查的支持!

来源: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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