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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荣誉

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烈属家庭悬挂“光荣之家”门牌。

机场、车站、医院等服务单位开通“军人优先”绿色通道。

现役军人参观景点门票免费或享受优惠。

现役军人服役期间立功由地方政府发放奖励金,并将喜报送到立功受奖人员家庭。

退役军人发给《退役军人优待证》,持证依法享受优待。

大学毕业生优先上站体检、优先审批定兵。

经济优待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云南省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按照不低于发放年度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确定(西双版纳州2022年发放2021年度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12272元/年)。入伍后,服义务兵役期间,分4次发放2个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入伍一次性奖励金:云南省级奖励标准:本科毕业生8000元/人,专科毕业生6000元/人。西双版纳州级奖励标准:本科毕业生8000元/人,专科毕业生6000元/人。西双版纳州县级奖励标准:本科毕业生3000元/人,专科毕业生3000元/人。

国家资助和学费减免:国家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者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学业保障

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免试升本:应征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在退役后2年内,或者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参加专升本考试被录取的专科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按规定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考研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退役后或退役后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专项招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由国家教育部明确,每年安排8000人规模的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推免生遴选:将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具有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可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以加分、加大单项指标权重等方式,计入硕士研究生考试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及推免工作管理办法。

转换专业:放宽转专业限制,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需转专业的,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免修学分:云南省规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可免修公共体育、军事课、军事技能训练以及相关公共选修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具体课程以及课程赋分办法由各高校制定。

其他政策

毕业班学生上半年参军入伍政策:云南省规定,上半年参军的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部队服役经历等同于毕业实习,所在高校7月份颁发毕业证书。上半年参军的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实习、仅需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评审合格即能毕业的,就读高校于3月初开辟上半年参军入伍学生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绿色通道,毕业班学生凭预定兵通知书参加评审,合格的7月份颁发毕业证书。以上两类毕业班学生均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暂缓履行就业和定培协议:云南省对已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高校毕业班学生,被批准入伍时,由县级兵役机关商本人、高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延期2年执行协议的纪要,退役后30日内向用人单位报到,按原签订的三方协议执行。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2年计算为工龄,抵扣2年协议义务期。义务兵役期满被选取为军士或提升为军官的,免除剩余协议义务,不作违约处理,定向医学生按国卫科教发〔2019〕56号文件执行。

视作大学应届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报名方式:登录全国征兵网

www.gfbzb.gov.cn

全国征兵公益宣传片《火热军营 精彩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