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晚的大雨,造成市区不少路段坑洼处出现积水。如果遇到车辆行至坑洼处未减速,而你被高速行驶的车辆溅了一身泥水,你会咋办?

7月13日,遭遇此事的市民余先生选择报警。最终,在交警的调解下,遇坑洼未减速、溅了余先生一身泥水的越野车驾驶人李先生向余先生赔礼道歉并取得原谅,交警依法对李先生罚款50元。

驾驶机动车经过积水路面,且路边有行人和非机动车时,该如何行驶?“低速缓慢通过”“加速通过”“连续鸣喇叭通过”“保持正常车速通过”,参与过驾考的司机朋友一定都记得这道题目的正确答案,但在实际生活中,却有司机没有选对。7月13日中午12点半左右,市民余先生驾驶小轿车沿平安大道由东向西在道路右侧行驶,由于刚下过雨气温不高,余先生行车时开着车窗,行至平安大道与一矿路交叉口时,看到路面坑洼处有积水,他脚踩刹车减速通过。这时,一辆越野车从他的左方超车,并未减速,车辆经过坑洼积水路段时,溅起的泥水瞬间进入余先生车里,余先生被泥水溅了一身。

“那辆越野车开得飞快,看到积水仍不减速,我从头到腰都被泥水溅到了。”被溅之后,余先生十分生气,第一时间拍下了车牌号,并拨打了110报警。

接警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卫东大队三级警长孙迪博带领值班民警赶到现场。了解事发经过后,孙迪博告诉李先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李先生向余先生赔礼道歉,并取得余先生的谅解。随后,执勤交警依法对李先生予以处罚,罚款金额为50元。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按规章行驶,尤其是在特殊雨雪天气更要减速慎行。遇到积水处低速行驶,不仅是一种为他人着想的文明行车行为,更能避免交通隐患。

来源:平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