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搭浮桥被判刑”牵出案中案,审判长曾因冒名考大学被查。这个大瓜被爆出后引起了轩然大波,有些网友质疑,犯此等错误并被党内严重警告的人竟然在当法院的庭长,还判决了如此“经典”的案件,真是令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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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一搜索就会发现受过此处分的人只是一年半内不得提拔,并不是不能担任原职务或终生不能提拔。

还有就是冒名考大学这个问题,不知道大家听说过没有,反正我上高中时有很多高二跟着高三高考的学生用的就是假名字,一般都是学习比较好的人想提前试一试,我们班就有一个高二跟着考被华北某市的邮电大学录取了没去,第二年他高三用真名考上了清华,对于此类现象如今好像没有了,但在当时挺流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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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只是挤占和浪费了一所名校的录取名额,不是像那种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犯罪行为,不是什么大惊小怪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