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凌晨3时许,嘉兴市南湖区东方普罗旺斯小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致凌某某、徐某某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日15时许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男,31岁,湖南籍)抓获归案。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在入户盗窃时被户主发现而行凶。
这是到目前为止,最权威的官方通报。
但网络上相处流传的是另一个版本,要点如下:
1)凶手是一家装修公司的老板,此前给被害的夫妻装修别墅,被拖欠尾款,曾上门讨债,警方出面调解未果。凶手曾当众扬言要杀他们全家。
2)死者家庭富足。夫妻共有三家公司,其子在公检法系统工作。事发别墅市值高达3000万。
3)案发当天,犯罪嫌疑人入室行窃,把夫妻二人惊醒后,对着男主连捅二十几刀,将其脑袋砍下,又将其肚子破十字。然后又将女主的头颅砍掉一半,直至其流血而亡。赵某还想上楼找夫妻二人的儿子要钱。儿子听到动静迅速锁门报警,赵某这才慌忙逃跑。
这个流传的说法,跟很多类似案件的报道是一个模板:被害者为富不仁,死有余辜;行凶者手段残忍,但情有可原。奉劝天下众生,欠债的还债,欠钱的还钱,否则,这就是老赖的下场......
我无法确认这种传言,即使传言属实,我也不认可那种“三言二拍”式的叙述方式。
我的看法是:
1)这个残忍的事实,可能就是网传的版本。一方欠钱,一方则用盗窃、杀人的方式要账。
如果是纯粹的盗窃行凶,很难解释这种极为残忍的杀害方式。
2)但欠钱的未必都没有道理。如果装修出现问题,尾款当然可以不付,否则装修合同上为什么写上“尾款”一条?不要轻易说“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这样的鸡汤句子。不能因为装修者工作辛苦、处于财务上的弱势地位就认为他的所作所为天然正确,也不能认为受害者家庭条件优越就认为他们恶意欠款赖账。
3)凶案发生前,凶手和受害者可能都认为自己是“受害”的一方。装修中出现争执太正常了,这个时候要么双方协商,要么向法院起诉,让第三方居间裁决。
再说一遍,装修过程中出现争执太正常了。没有被抬高价格、没有被偷工减料、没有被拖延工期的业主,幸运程度堪比中彩票。当然,颐指气使、吹毛求疵、拖账赖账甚至不认账的业主也有的是。有时,这样的业主和这样的装修公司同时存在。
人生就是这样,没有绝对的对与错,熬着,忍着,谈着,干者,走极端不是出路,是死路。
4)打官司的话,装修老板一定会输吗?当然不一定。装修老板对装修过程中的用材和工艺知根知底,而法院讲究的是事实和证据。一个装修公司老板,如果连装修官司都不敢面对,我严重怀疑其装修质量。
此外,即使说受害者家庭有钱有势甚至恶意拖欠,但装修公司也不是什么弱势群体,放开手脚打官司,怕什么?怕打官司就不要开公司了。
一般说来,谁占理谁赢。
5)从案发到犯罪嫌疑人被缉拿归案,只有12个小时。稍微有点头脑和常识的犯案者都能想象到,在摄像头的天罗地网中,犯案而脱逃的概率太小了。
犯案者似乎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去犯案的。
这是这起案件最让人心寒的地方。
要么,他根本不相信法律,要么他就是偏执型人格,相信鱼死网破才是公正。
一言蔽之,这种人就是要自己说了算。
死都不怕,就是不愿意想方设法把事情合理合法地解决掉,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至于那些不分青红皂白为暴力叫好的,是因为自己没有被暴力撞上;万一撞上了,他就不怕别人也跟着叫好?
嘉兴警方说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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