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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摘要·】——»
愿意花1万来请一天伴游,这一定是一个出手阔绰之人吧,却没曾想事情结束之后又偷偷拿回1万跑路。
在这个互联网极度发达的时代,奇葩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
一日,广东警方接到一名女子的报警,称其1万元被人盗窃跑路。警方接到该女子的报警之后,对其进行了询问调查,可这名女子却支支吾吾,总是说不清事情的来龙去脉。
在警方的追问下,该女子才逐渐的说出了事情,而这一调查,也令警方大跌眼界。
王女士人年轻,长得又漂亮,身材又好,在互联网软件上也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美女。她会经常在交友软件上放出自己的美照,以及到处游玩的照片,还会配文“期待一个一起旅行的伴侣。”
李先生是一名货车司机,平时的工作就是开着货车到处拉货,送货,配货。生活平淡且枯燥,但好在还比较稳定,每个月也有1万块左右的收入。
许是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李先生一直没有谈恋爱,也没有结婚的打算。对此,李先生的家人也感到很无奈。但是长期的单身男人的生活,让年近三十的李先生也感到很孤单。
这时互联网上的交易软件,便成了他打发无聊生活的一个慰藉。
平时不上班,没有事情干的时候,李先生便喜欢刷这些交友软件和视频。有一天,一名长相貌美相貌姣好、身材火辣的美女的视频推送到他面前。李先生看着距离自己也非常的近,于是便关注了该美女。
此后李先生经常关注着王女士发的动态和照片。光是关注已经不够了,李先生便主动的和王女士进行了聊天,攀谈。
在聊天的过程中,李先生发现王女士说话声音十分的可爱,直戳自己的内心。并且王女士称自己的工作就是做伴游,也就是只要有人愿意花钱,她可以陪着一起游玩。
心思一动的李先生便询问了伴游的具体工作。王女士隐晦的告诉他,只要他愿意出钱,在这一日内除了游玩,其他很多事情都可以做。
这样暧昧的暗示,让李先生越发控制不住自己的内心。他急忙询问多少钱可以请到王女士做伴游?
王女士则表示自己身材好,样貌好,对当地也非常的熟悉,要请她做伴游的话,至少一天得1万块钱。
李先生看着自己手里刚发的一个月工资,不禁感到有些沮丧。难道为了和这个美女一日游,自己就要白干一个月吗?
看出了李先生的犹豫,王女士不停的向李先生发自己的美照。并表示她的服务一定会让李先生满意。
看着手机里面身材火辣的美女照片,李先生终于下定决心,自己辛辛苦苦干一个月,不就是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吗?那自己去享受一下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吧。下定了决心的李先生便和王女士约好了时间和地点。
当天李先生好好的打扮了自己,并提前了很多时间去约定的地点等待王女士。不久样貌年轻,打扮靓丽的王女士便出现在了他的面前。看着美丽性感的王女士,李先生当即便十分满意,大方的将5000块钱定金提前给了王女士。
王女士拿到5000定金之后也非常的满意,越发卖力和主动的陪着李先生游玩。随后二人又一起去吃饭,逛街,还去电影院一起看电影。在电影院昏暗的灯光下,李先生已经有些按捺不住自己内心的激动,对王女士动手动脚。
王女士接收到李先生暧昧的信息,便和李先生一起回了酒店。
一回到酒店,李先生便按捺不住内心的欲念,一把将王女士抱住,他对王女士说“只要你把我服务得高兴,让我满意了,剩下的5000块钱我马上就给你。”
听闻此言,王女士便也主动的靠着李先生。二人便就这样自然而然的发生了性关系。事情发生之后,李先生对王女士越发满意,大手一挥,便将剩下的5000块钱也给了王女士。得到钱之后的王女士便心满意足的沐浴后先睡了去。
可是李先生在事发之后,经过凉水的冲洗一下,脑子也似乎被渐渐冲醒了一些。
一万块钱就这样被他轻而易举的给了出去,自己这一个月就这样白干了。后面这一个月他又该怎么过呢?他吃什么呢?用什么呢?家里面的人又会怎么说他呢?一种名为后悔的情绪渐渐的蔓延了李先生的四肢。
李先生有些颇为沮丧的回到了卧室,看着躺在床上已经睡熟过去的王女士,心中一个念头渐渐浮上。
他看向放在床头的王女士的手提包,鬼使神差的走了过去,打开了包。
1万块钱就这样静静地躺在包里面。这原本就是属于他的1万块钱,是他辛辛苦苦一个月挣来的血汗钱,如今就被眼前的这个女人轻而易举地得了过去。想到此处,李先生 便有些气不过来。
“如果我拿走了这1万块钱,她应该也不敢报警吧?她长得这样美丽,再去接一个一日游的工作,这一万块钱不就挣回来了?”
心中安慰了好了自己,李先生便将1万块钱又重新装回了自己的口袋,趁着王女士还在熟睡,他赶紧离去。
醒来过后的王女士发现房间里面不仅没有李先生的踪迹,自己包里面的1万块钱也不翼而飞。王女士一时羞愤难当,气急之下报了警。
可是报警之后,王女士也不愿意说出事情的真相。直到警方将李先生捉拿归案,事情的真相这才浮出水面。
有人表示,李先生实在是有够缺德的。二人已经进行了交易,自己的便宜也占了,为何还要拿回这1万块钱?难道是想白嫖不成?
也有人表示王女士一开始的行径就是错误的,这个钱也是不正当的。
但不管怎样,这个奇葩的事件也总算有了结论。二人也受到了相应的惩罚。最终,法院判处两人12日行政拘留并处罚金2000元,并没收10000元赃款。
对此有有网友满头雾水,二人这是触犯了什么法律啊,怎么都被拘留和罚款了呢?10000万元的钱怎么又莫名其妙变成了赃款呢?
接下来请看详细分析。
«——【·以案释法·】——»
1、为何王女士也被拘留和罚款了?
有网友问了,王女士不是受害者吗?自己赚的10000万元不翼而飞,怎么到头来还要反被罚款2000元呢?
殊不知,王女士所得的10000万元根本就不是什么合法收入。
王女士的行为已经涉嫌了非法卖淫罪。虽然案件中王女士对“推销”自己的行为描述得十分含蓄,但是也不难断定王女士打着“陪游”的名头,实际营销着肉体服务的实质。
所谓的卖淫,即以牟利为目的,出卖自己的身体,与他人进行性行为或者为他人提供性服务的行为。
卖淫的主体可以是女子,也可以是男子。而由于卖淫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只是单纯地违反了治安管理法,所以现实中这样的黑色产业链条也有很多,
比如我们常可以在KTV、宾馆中,发现那些凭空出现的大量色情露骨的广告名片,就是她们营销的一种方式。
如上所述,王女士凭借自己的姣好样貌和火辣身材,在互联网上进行营销,又把自己当作商品一样出售给李先生,还暗示李先生自己可以提供“更多”服务。这样的行径其实就是卖淫无疑了。
由于我国民法不会保护非法利益,所以即使女士得到了10000万元,那也属于非法所得,不会被民法所保护,即法律上并不承认王女士对10000万元具有所有权,所以她报警,就等同于自曝卖淫,最终只有被罚款,而不会得到追回10000元的救济。
2、为何李先生也被罚款了呢?
对呀,如果说,10000万元的钱属于是王女士非法所得,不受法律保护的话,那10000万元不还就是李先生自己所有吗?李先生拿回属于自己的钱,怎么还被处罚了呢?
正常人这样理解是正常的,但是看似逻辑正确的背后,却隐藏着更深的误解。
其实李先生被罚款根本就不是这偷拿行为,而是因为他涉嫌违法嫖娼。
根据《治安管理法》,对于一般的嫖娼行为,对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处罚,并且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
对于较轻情节的嫖娼行为,对嫖娼者处5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出500元以下罚款。对于较重情形的,可以依法适用收容教育。
所以李先生偷拿行为的性质如何断定,是不影响其被罚款2000元的结果的,因为其受的行政处罚与其拿走10000万元的行为无关。
三、10000元怎么就成为了赃款呢?
其实在李先生将10000万元当作是“嫖资”支付出去时,该笔钱就已经不再是属于李先生个人的财产,而是属于应该被没收的作案工具。
即使属于赃款,也是两人违法(一个卖淫,一个嫖娼)的证据之一。
此时该笔钱的性质就变成了公家财产,不属于李先生和王女士当中的任何一个人。
那么李先生拿回10000万元的行为是盗窃吗?
所谓的盗窃,即指的是采取平和手段转移占有的行为方式。构成盗窃的重要要件之一就是要强调“破坏占有”。
此时既然10000元不再属于王女士,那么李先生的拿回行为就没有破坏王女士的占有,李先生对王女士当然不构成盗窃罪。换言之,李先生无罪。
简单地说,其实可以理解为两人一起违法,而10000万元属于是违法的组成部分之一,也即两人如何分配该笔钱,如何处理该笔钱,都不会影响到对方的权益。
这其实与我国不保护赌债的原理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有人聚众赌博输了钱被追债,其债权人是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追债的,因为法律不保护非法利益。
所以说,李先生和王女士这场遭遇,也是给广大网友们提了个醒,嫖娼违法,卖淫更是违法。
用身体换来的金钱不受法律保护,也不长久,即使“含辛茹苦”地去卖了十几年,收入不菲,但是当有一天被洗劫一空之时,甚至连警都不敢报,而即使报了警,可能也无法追回这笔“损失”。
所以,忠告大家,珍爱自己,自尊自爱,远离非法身体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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