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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的小伙伴们,新一批的带量采购来了...

6 月 30 日,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征求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四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意见的通知》,表示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制定了《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四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 7 月 6 日。

据《征求意见稿》,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四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即将开始,品种包括化学药品、中成药和生物制品,具体名单尚未公布。

本次带量采购采购周期为 24 个月,每个品种按照经医疗机构确认后的 2022 年度药品总用量的 70% 作为约定采购量。

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中选产品,也可通过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

所有品种由申报企业对代表品进行报价。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实际最低在线交易价格和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

拟中选品种按照化学药品、中成药、生物制品分别开展评审。其中化药采取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申报品种分为 A、B 两组,分别竞争。A 组为原研药或参比制剂,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B 组为其他仿制药。

浙江省第四批带量采购方案规则一览表:

图片来源:华招医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