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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育才学校实施方案,现予以公布。

泽州县育才学校位于泽州一中旧校区,由原凤城小学和县职中初中部合并而成。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理念先进,育人环境优美,是我县新组建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县直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晋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入学制度改革助力户籍政策落地的实施细则(试行)》、泽州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区位实际,制定2023年育才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现予以公布。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根本目标,健全学校招生制度和运行机制,最大限度满足学校招生范围内学生上学所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原则。结合学校教育资源,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规范有序、简化便捷原则。严格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规定,建立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强化过程管理,规范招生秩序,优化报名流程,简化报名手续,实施阳光招生,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招生办法及步骤

(一)小学部

小学部新生招生遵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原则,采取“线上登记+学校线下验证录取”的办法进行。具体步骤为:

1.招生规模:暂定8—10个教学班,非寄宿制。

2.招生对象

在划定辖区内实际居住、且年龄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泽州(含原凤阳小学招生范围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3.招生范围

东至黄华街、西至凤城路、南至中原街、北至文昌西街(包括龙凤苑、牛匠村、裴圪塔村泽州户籍适龄儿童;原凤阳小学招生范围城区户籍适龄儿童;非城区区域,购房邻近育才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且有实际上学需求的泽州户籍适龄儿童)。

4.线上登记

7月5日至10日,在“晋来办”APP中登录“晋城市小学入学登记系统”,选择“泽州县”入口进行信息登记,登记成功可自动生成“线下验证码”。监护人要如实进行信息登记,保证信息真实,凡填报虚假信息和未登记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监护人自负。线上登记截止时间为7月10日24时。

5.学校验证录取

8月1日至2日,范围内泽州(含原凤阳小学招生范围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持“线下验证码”到育才学校小学部(泽州一中旧校区)进行验证。验证时携带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簿;

(2)范围内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收据/公租房协议及租房合同等)。

验证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进行录取。

8月3日至4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持“线下验证码”,到育才学校小学部(泽州一中旧校区)进行验证。验证时携带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居住情况证明材料(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创业就业情况证明材料(创业就业证/劳动合同备案表/营业执照等)。

验证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有效证件签发时间顺序进行录取。

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以缓学名义报名登记、实际已办理过学籍的超龄生,不属招生范围。

6.学校线下录取顺序

(1)具有范围内户籍,房户一致且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簿地址和房产证明住址二者一致的适龄儿童);

(2)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无房产的适龄儿童;

(3)具有泽州(含原凤阳小学招生范围城区)户籍,且在学校招生范围内购房的家庭适龄儿童;

(4)在学校招生范围外,非城区范围,购房邻近学校招生范围有实际上学需求的泽州户籍适龄儿童;

(5)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进行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二)初中部

1.招生规模:暂定6—8个教学班,寄宿制。

2.招生范围:面向全县泽州户籍2023年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学生。

3.报到时间:

(1)泽州户籍:7月6—7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8:00

(2)其他类:7月8—9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8:00

4.报到地点:育才学校初中部(泽州一中旧校区)

5.审核登记

具有泽州户籍的六年级学生提供以下证件: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籍卡(加盖学籍所在校印章);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育才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内)居住证或房产证明或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就业创业证,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或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学籍卡。

父母一方在泽州县行政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学生提供以下证件: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一方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单位证明和工资明细,且全部加盖单位印章。

以上所涉及的证件材料,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供,学校负责收集、整理、审核,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汇总、分类作出详细统计并备案。

6.享受优质高中指标条件(见附件)。

(三)相关材料认定时限

本实施方案初中、小学新生招生中涉及的学生户籍、房产证明(学生或其直系亲属自购且持主要产权的居住类房产)等相关材料的统计基准日为2023年7月31日。

四、保障措施

1.招生工作在育才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全程参与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处理招生工作过程中所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中小学班额标准,确保正常招生秩序和入学工作公平公正。

2.实行电脑配位阳光编班。8月25日前完成阳光编班。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地点,把学生按男女生比例编排后输入电脑,实行电脑配位,随机编班。由班主任为代表现场抽取所带班级,当场公布,当场张贴在学校公示栏内,确保9月1日正式开学。

3.严格落实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谋取私利、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干扰正常招生工作,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行问责追究,绝不姑息。

五、其他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本方案所规定的相关时限内,督促适龄儿童按时报名入学。

2.2023年凤阳小学毕业的六年级学生由城区教科局负责分配入学。从2024年开始,在育才学校小学部就读的城区户籍的六年级学生,符合条件者(见附件),可直升至育才学校初中部,享受育才学校初中部优质高中指标。

3.依法保障服务范围内能够接受普通教育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就近就便入学,实行“零拒绝”。

4.烈士和现役军人子女、泽州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5.招生工作期间,育才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设立咨询电话,提供招生政策咨询服务,以方便广大人民群众。

育才学校小学部

0356-2299798郭老师

13613566660郭老师

育才学校初中部

15835602546王老师

15803562118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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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泽州教育资讯

编辑 | 晋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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