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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当东段9万平方公里、西段3.2万平方公里的无理要求遭到拒绝后,印度政府开始实行“前进政策”,采取逐步蚕食中国的战略。登陆印度边境,不断寻找各种借口寻衅滋事,打死打伤我方边防人员。1962年10月至11月,不堪忍受的解放军采取闪电式自卫还击,击毙印军第62旅旅长霍希尔·辛格准将手下4885人,俘虏约翰·达尔维准将手下3000余人。印度陆军第7旅旅长。

我军对印度战俘坚守“六不”纪律

因为战前就告诉印度官兵,中国军队和日军一样野蛮,将俘虏斩首活埋,受骗的印度官兵非常害怕被俘虏,但他们的亲身经历战后的恐惧很快就打消了他们的忧虑。解放军参演部队对被俘印军官兵恪守不杀、不打、不骂、不侮辱、不捆绑、不搜查的“六不”纪律;但他们还是及时生火取暖,泡茶煮饭;有的部队在树林里、山洞里、荒山里发现快要冻死、饿死的印度官兵,都会想尽办法把他们背回去救治。

1962年底至1963年春,我西藏、新疆军区在琼结、隆子、扎拉等地开设了多个战俘收容所,使3000名印度战俘得到了妥善的生活安排。在物质生活方面,我军确实是尽了仁义之举。对于印军俘虏的士兵,按照我军西藏、新疆军区边防战士五类灶标准待遇统一安排餐食,包括蛋粉、牛羊肉、绿豆等。食物供应充足,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放新的保暖衣物;被俘印军军官的生活条件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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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第二年,印度士兵被批量释放

但印度军队也是一支等级森严的军队。那些有点地位的印度官兵非常固执,经常要求避难所里有更好的生活和生活条件。然而,这些印度战俘却没有丝毫的感激之情和敬畏之心。有的犯人按照收容所的规定出去打工,回来后其实也遵循了《日内瓦公约》第四十九条:拘留国可以在支付工资的条件下使用犯人进行劳动。军队支付劳动报酬。对此,我们对此毫无容忍,并指出,中方收容所从未使用印度战俘为自己的部队服务。印度战俘只负责打水、挑米、运输粮食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劳动,和《日内瓦公约》所说的“劳动”不是一回事,发工资纯属无稽之谈。

1963年4月21日,中国国防部发表声明,宣布通过中印红十字会释放全部被俘印军。1963年4月10日至5月25日,绝大多数印度被俘官兵在西藏莎玛以南、新疆邦山口以北、西路曲、斯潘古尔湖等地被分成11组。获准回国。就在西藏、新疆军区就近释放印度战俘后不久,被俘的印度陆军第7旅旅长约翰·达尔维准将以及9名中校和17名少校在云南昆明被释放。

我军组织被俘军官参观新中国建设成就

此前一个月,我方组织这批被俘军官访问武汉、南京、上海、无锡、杭州、北京等城市。被俘军官受到了深入的教育,让他们亲身体验了新中国十年来的建设成就和人民生活的巨大改善,以至于一位被俘少校说:“在旧中国,在蒋介石统治下,人民挨饿了,你短短十四年就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就,一定有什么‘神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