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9日,在河南省看守所,犯人张振风接到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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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判决书的内容,张振风忍不住笑了,因为太废话了,他想不通,检察院和法院不审查吗?案子怎么会闹成这样。

首先,在判决书中,他们给他取了一个婴儿名字“正峰”。

其次,他所犯的是“抢劫强奸案”。他有4名同伙,犯下了14起案件,其中5起案件的判决书只有短短13页。

五人纷纷上法庭诉苦。判决书被简单概括为“否认犯罪事实”,律师的辩护也被浓缩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8个字。

既然犯罪嫌疑人否认了犯罪事实,而律师的辩护还没有澄清,难道不应该重新调查,补充证据,重新审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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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们没有,而是直接判刑。张振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案犯郭新魁和郭辉被判处无期徒刑,刘传军和刘超被判处15年徒刑。

这个判决让五人愤怒不已,立即向河南省高院提起上诉。很快,河南省高级法院注意到了此案。经过仔细审查,发现案件确实存在不少疑点。不清楚,发回去重审。”

哪些事实不清楚?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缺乏犯罪嫌疑人的DNA鉴定。

是啊,张振风他们除了抢劫之外,还涉嫌强奸,不管他们有没有做,查一下DNA不就清楚了吗?难道警察都不知道这件事吗?

他们当然知道,而且他们早就调查过了,但是这次DNA检测证明,这14个病例中没有一个与张振风他们5人有任何关系!

为了对五人宣判,以县刑警大队大队长王保利为首的几名民警隐瞒了这一重要证据。

什么恩怨?警方为何在已经通过DNA检测证明以张振风为首的五人是冤屈的情况下,还要昧着良心将以张振风为首的五人告上法庭呢?

要知道,无论是死缓、无期徒刑,还是15年有期徒刑,都是毁掉一个人一生的不道德行为。

事情还得从2007年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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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振风,河南省鹿邑县羊湖口乡田庄村人,出身贫寒,没受过多少文化教育。他年轻时就辍学了。

要说张振风是一个诚实的农民,这是……更何况,毕竟他常年奔走于各地。与面朝黄土背天的农民相比,他的大脑和心智要活跃得多。乡亲们一致对他的评价只有6个字“朋友多,交往多”。

2007年6月,34岁的张振风带着妻儿回到家乡,帮助父母收割小麦。没想到,回家没两天,羊湖口派出所的民警就找到了张振风。

当时上门的警察并没有说张振风犯罪,而是他们的陈所长听说他回来了,要请他吃饭,帮他收拾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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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农民能被导演请吃饭是一种荣幸。张振风也没有多想,就跟了上去。

没想到,这竟然是一场盛大的宴会。张振风刚到派出所,拓城县的警察就冲了上来,把他戴上手铐带走。

张振风是鹿邑县人,怎么被驼城县警察抓走了?原因很简单,两县毗邻,今年4月,驼城县就发生了一起强奸抢劫案。

被抢的是驼城县洪恩乡芦庄村的农妇王芳。

王芳当时46岁。她的丈夫在外工作。孩子们也应该工作和上学。家里只有她一个人。

2007年4月27日深夜,熟睡中的王芳被一阵狗叫声惊醒。她赶紧穿好衣服出去查看。

从农村出来的人都知道,这个普通农民家庭的房子里的防盗安全非常简单。最多就是门上一把锁,房子的门上一把锁。防御。

虽然很紧张,但王芳当时并没有很害怕。首先,她已经40多岁了,小偷不太可能抢劫她。其次,家里没有多少钱。损失并不大。

但让王芳没想到的是,他们家一下子就闯入了四个小偷。四个盗贼都捂住了脸,目标果然是她。

他们一进来,就把她按住了。其中一人放出风来,随后三人轮流对她猛烈攻击。当时,她家的床腿都断了。是的,还从她家抢了83块钱。

被欺负的王芳在小偷走后翻墙躲进邻居家。因为害怕小偷报复,当晚她就不敢报案。直到第二天她叔叔来了,她才报警。

王芳的故事很快在村里传开了。村民们在同情她的同时,看向王芳的目光也发生了变化。更让王芳心碎的是,她的丈夫也嫌弃她丢脸。

幸运的是,王芳是一个有宗教信仰的人。被丈夫拒绝后,她把精神寄托在“主”身上,熬过了那段痛苦的时光。

当地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迅速派出以隐瞒证据的王保利为首的民警侦查此案。

他们来了几次,详细询问过他们,但遗憾的是,没有找到有用的证据。他们唯一得到的就是一双白袜子和一块衬衫布料。

辖区内发生过这样的事件,却完全没有任何线索。当然,当地警方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当时,驼城县和鹿邑县并不太平。除了王芳案之外,还有十多起抢劫案没有侦破。我不知道他们有什么依据。都联系了。

因为没有任何线索,警察四处寻找可能的踪迹。经过检查,他们找到了张振风。

因为收到了“线索”,这个张振风没有正经工作,整天游手好闲,但生活却很滋润,赌博、吃喝,平日里花钱大把大把的,还经常挂机与一些可疑的人外出,同时他还经常晚上外出,最近,他已经还清了近2万元的赌债。

于是就有了导演请张振风吃饭的事情。

当得知警方将自己与这起强奸抢劫案联系起来时,张振风抱怨不断。他发誓自己从不打牌、赌博,更不欠任何赌债。

然而,警察并不相信。相反,他们拿出了三张照片并要求他辨认。这三个人就是郭辉、郭新魁和刘超。

张振风之前只见过这三个人,而且并不熟悉。连名字都与人不符。他们怎么可能在一起?

但是你被抓了,你不承认也没关系。要知道,驼城县公安局可不是什么好人。

赵作海的冤案,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但很少有人知道,他的案子是驼城县办的,多亏了赵振堂被他“杀”了才活着回来,不然的话,赵作海你必须坐稳并穿上它。

张振风的经历与赵作海非常相似。起初,他拒绝承认。警察见他顽固不化,将他打倒在地,并对他拳打脚踢。

见张振风还不认识自己,又给张振风双手铐上,吊在屋顶的架子上。刚开始的时候,脚趾还能着地,受了一点力。他往上一拉,双脚离地,这样一来,重力的重量就落在了手铐上,手铐直接被拉进了肉里。

看到张振风痛苦地尖叫,有人对他说:“就招吧,是你和你,不是你和你,说什么都没用,我不听你的!”。

被折磨得受不了了。半夜去卫生间的路上,他看到了一台柴油机,想过一拳打死他,可惜没有死。

获救后,他们继续强行审问,但他们实在受不了了。为了保命,张振风不得不战略投降。

警方要求张振风招收7人,但张振风招不到。

紧接着,郭辉、郭新魁、刘超、刘传军等人陆续被捕。

在托城县派出所的密集审讯下,除了郭新魁坚持不认罪外,其他4人纷纷认罪,还对10余起抢劫案件供认不讳。

当然,他们四人的遭遇和张振风的遭遇很相似。

一下子解决了十几起疑难案件,驼城县警方感到自豪。他们还请来了《商丘日报》来报道此事。

报告中,驼城县公安局局长刘勇等人强调了破案的努力,引来不明人士的阵阵掌声。

然而,当五名犯罪嫌疑人的亲友看到这篇报道时,却义愤填膺。

张振风的村主任看了报告,骂这些人胡说八道。张振风有4个姐妹,2个姐姐都已结婚,哥哥也成了上门女婿。孩子们由母亲照顾,只有农忙和过年时才回家。

说张振风根本不打球那是骗人的,但他打的只是一两块钱的麻将,与赌博无关。

郭新魁的朋友听说此事后也觉得不可能,因为他刚刚花了11万元买了一艘洗沙船,两名工人可以证明事发期间他们每天都在一起。

刘传军也有朋友可以证明刘传军被捕前三四个月曾和他们一起开过车……

可惜的是,即使有证人证明他们没有时间作案,也没用。很快,他们的案卷就被送到了商丘市检察院。

2008年3月左右,商丘市检察院两次退回卷宗,因为王芳的案子排在第一位,但驼城县公安局没有提供DNA检测。

对此,驼城县还特别解释:“该斑点为混合精子斑点,无法出具鉴定结论!”。

这是什么意思?只是他们做了鉴定,但并不能证明强奸案与这5人有关!

如果我无法证明怎么办?然后它必须被隐藏。因此,在当时的核心案件侦查人员王宝利、于鹏飞等人的操作下,这一至关重要的证据被隐匿了。

2008年11月,张振风等5人被带上法庭。尽管他们在法庭上翻供,并竭尽全力为自己辩护,但律师们也提出了很多疑问,而且还有证人证明他们不在场,警方也没有出示任何赃物,但他们仍然被判刑了,这就是文章的开头,张振风在狱中的情感。

因为不服,所以选择上诉。庆幸的是,张振风等人的案件比赵作海的案件晚了七八年,情况也大不相同。很快,河南省高院就关注到了这个案子,我也发现了问题,要求退回再审。

2010年2月,经过6个多月的“侦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允许检方撤案的刑事裁定。

既然撤诉,证明了张振风等五人受到了冤屈,这让他们非常高兴,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出狱,重获自由。

然而,从撤诉到出狱,他们又等了7个月。这是怎么回事?

原因很简单,本地要处理的事情很多。

首先,王宝丽等人隐瞒证据的行为被曝光,这个需要处理。

第二,张振风等人受了委屈,被关了这么长时间。必须保证他们出去后不会闹事。

第三,王芳抢劫强奸案真凶王广银落网。这也需要调查。

直到2010年9月初,王光银的同伙才基本落网,只有张振风等人被释放。

此时,张振风等5名家属已在当地落户,他们有三条规定:不上访、不接受媒体采访、不接受国家赔偿。

作为补偿,每个家庭可以获得约12万元的补偿,相当于每天116元。

张振风等人对此感到愤怒。他们本来提出起诉,但被家人阻止,因为想要清白太难了。他们害怕彼此打交道。

紧接着,六名涉案警察受到处罚。其中,负责DNA检测的于鹏飞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王杰、李永超、张建邦、孙宏志因刑讯逼供罪被判处缓刑。

与此同时,还爆出了一起大冒充事件。那个王宝丽,本名贾林才,因为王宝丽的冒名顶替而成为了一名警察。最终,他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真凶王印光、孙玉军、王仙芝、王长林被抓获,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至此,张振风等5名农民的冤案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