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3年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策发布解读实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助规范、优环境的功能作用,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紧扣节点城市建设,深化主动公开

(一)着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一个指引、六大提升”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一号发展工程”等重大部署,持续提升城乡功能品质、产业发展能级、住房保障效能、政务服务水平、安全监管能力,及时依法公开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和建设进展信息。依法依规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质量安全等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二)抓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加大“一号改革工程”相关政策及实施情况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向房地产建筑业等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加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开力度,督促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集中公开购房补贴、助企纾困等信息,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继续做好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透明度,保障缴存单位和职工知情权、监督权。(责任部门:政务服务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建筑监管科、物业监管科、科技消防科、住保中心、公积金中心、质安站、项目中心等)

(三)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做好直达资金和专项资金联动公开工作。按照规定公开预决算信息,提高预决算公开质量。推进被审计单位依法公开审计机关公告或者披露问题等整改结果。推进行政性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公开,动态更新调整行政性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开收费项目、政策依据和执收部门。(责任部门:计财科,局属各单位)

(四)深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物业管理等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深化民生实事项目全流程公开,对列入人大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实行全流程公开。深入推进供水、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责任部门:住房保障与改革科、物业监管科、项目建设科、城建科、村建科、住保中心、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旧改办、棚改办、停车办等)

二、紧扣政策落地见效,强化解读回应

(五)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在政策制定前,特别是对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广泛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工作,汇集公众需求及意见建议,并将公众反馈情况有效体现到政策制定中。加强决策公开,做好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并根据《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做好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各科室在重要政策性文件出台前要扩展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意见时限不少于30日。按照《九江市重大行政决策评估评价办法》(九府发〔2022〕19号)文件要求,做好政策出台前评估和政策出台后社会公众评价工作。采取舆情跟踪、抽样检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意见。(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六)深化政策解读实效。坚持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政策解读范围包括规章、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文件。重点围绕政策出台的目的、主要内容、适应范围、办理流程、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开展解读。政策出台后,针对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疑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展持续跟踪解读,主动答疑解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七)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增进社会认同。运用图文图表、视频动画等形式开展线上解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同时,结合大调研活动走出机关,加强惠民利企政策宣讲辅导,深入企业、社区、园区、工地开展系统性、针对性的专场政策解读活动。建设政策问答知识库。将近三年来市局两级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进行归纳汇总,并提炼常见问题解答,及时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智能问答库推送。(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八)加强信息动态管理。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市局两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系统清理工作,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做到底数清晰、内容全面、便于获取。(责任单位:法规科,有关单位、科室)

(九)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政策发布及实施情况的舆情监测,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涉及房地产、住房保障、物业服务、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舆情,加强风险研判,妥善应对处置,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紧扣公开基础夯实,健全标准规范

(十)持续推进政民互动。做好全市政府系统“机关开放月”,邀请企业、群众走进政府机构,深度体验政府工作,充分运用《问政江西》《问政九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留言板等渠道加强政民互动,提高回复时效,强化结果分析运用。探索局长办公会涉及社会公众利益方面的重要议题邀请利益相关方、“两代表一委员”参与。(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十一)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全面优化答复流程。注重与申请人沟通交流,准确了解信息需求,强化咨询引导服务,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帮助解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背后可能存在的现实问题。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查,降低争议率、被纠错败诉率。做好公文属性动态调整,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畅通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电话,加强对政策咨询类的来电回复。(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十二)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大局门户网站和“九江住建”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监督检查和安全防护力度,确保平稳运行的。全面完成政府网站IPv6改造工作,二、三级链接支持度达99%以上,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责任单位:办公室、项目中心)

 四、紧扣监督保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推进工作机制,局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优化住建系统综合考核政务公开指标计分体系,侧重平时考核,推进平时抓、年终考相结合。

(十四)加强业务指导。市住建办公室要经常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升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十五)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对照工作要点,政务公开工作目录,认领任务,明确责任,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更好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检查机制,加强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强化公开后的信息管理。市住建局办公室将把政务公开纳入督查工作,找问题、查漏洞、补短板,切实保障体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

附件: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基本目录(2023年版)

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基本目录(2023年版)

 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九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九府办字〔2023〕55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制定本目录。凡列入本目录的公开事项,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明确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应按要求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

(一)公开事项和内容

重点公开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解读回应、发展规划、工作报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务信息、人事管理、建议提案、新闻发布、公示公告、重点领域、重点民生领域等内容。

(二)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zjj.jiujiang.gov.cn/)“政务公开”专栏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集中、统一发布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我局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公开。

(四)责任主体

市住建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详见基本目录“责任单位”列)。

(五)监督渠道

市住建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九江市长虹西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0792-8583703。

 二、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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