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在一处丁字路口躺着一对男女,走近一看才发现鲜血流了一地。

6月30日这天早上,一对男子走在街头发生了争执,男子掏出自己随身携带的刀具捅了女子几刀。

女子不断抵挡,但还是未能阻止男子伤害。

(素材来源:长江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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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男子和女子都躺到了马路上。

事发后,民警和急救中心都赶到了现场,但女子已经死亡,男子已经送医救治。

据网友称,两人系一对夫妻,男子将女子杀害后自杀,被救活了。

警方在7月1日发布的警情通报中称“因情感纠纷致一人死亡,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并送医救治”。

不少网友评论道,“命案年年有,今年特别多”、“昨天看了邻居发的现场视频,太吓人了”、“48岁了,感情纠纷,大半辈子没活明白。”

从法律上讲,男子构成故意杀人罪没有任何异议,情感纠纷不是男子持刀杀人的理由。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情通报中也已表明,女子已经死亡,而男子作为行凶者,势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至于对男子如何量刑,则需要看男子具体的犯罪情节。

一般来说,因情感纠纷引起的故意杀人判处死刑的可能性不大(除利用残酷手段等情节杀人、造成严重的)。

换而言之,如果女子的死亡是男子一时激愤行凶的,男子大概率不会被判处死刑,可能会被处以10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

如果男子是有预谋且手段残忍,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男子则有可能会因此判处死刑。

在日常生活中,不乏有因情感纠纷产生的命案,或伤或死,但无一例外的是,行凶者无论出于任何原因,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