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整理了各地实施的电动车管理政策,梳理出7月起后全面实施的相关规定,看完后先锋官觉得大跌眼镜,大家来评判一下。

7月1号正式实行的电动车新交规,最全整理!

1、电动车过斑马线要推行,否则罚款

2、禁止酒后骑电动车,否则罚款扣分,与机、动车醉酒相同处罚

3、禁止单手骑车/抽烟骑车,否则罚款扣分

4、小于25km/h的电动车,只允许载12岁以下儿童

5、25-50km/h的电动车,禁止载人,需要考驾照D/E/F

6、大于50km/h的电动车,允许载成人,需要考驾照D/E

7、必须佩戴3C认证的头盔

8、禁止购买不合格产品

9、禁止住宅内充电

10、禁止飞线充电

11、禁止在易燃品附近充电

12、禁止整夜充电

13、禁止改装

值得一提的是,以上规定都由各地执法部门发布,绝非网友断章取义。先锋官就选几条有代表性的跟大家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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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第一条,电动车过斑马线要推行,否则罚款20-50元,这还真是有法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然而,这个政策却是漏洞百出。国标车还好说,车辆轻推起来不太费劲,那电轻摩和电摩、三轮车呢,不少女性推起来可能都费劲。退一步讲,电动车出行高峰期一般也是交通高峰期,你整个让大家推行,交通通行效率、车主安全性能够保障嘛?

其次第四五六条,看看关于载人的规定,各地违规载人罚款100~200元不等。

比较违反常识,比国标车性能更强的电轻摩反而是不能载人的,专家给出的解释也很离谱,认为电轻摩性能强不安全,那为什么电摩又能载人了呢?前后矛盾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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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第八条,禁止购买不合格电动车产品,这个倒没处罚规定,因为一旦被查就没收。

禁止购买?不应该不合格的电动车产品禁止售卖吗?从没听说个有哪个行业有这样离谱的规定,卖药的法规里有禁止老百姓买假药吗?一样的道理,老百姓没分辨能力啊。

最后看下充电的规定,这部分罚款也是最高的,违规充电最高罚5000元。

其实这部分还是比较正常的,但也监管错了主体。比如禁止整夜充电,就不能让企业搞个满电自动断电的设置吗?打工人下班回家充电,半夜还得起来拔插座吗?还有飞线充电、宅内充电,小区或者街道但凡多点充电设施,怎么会发生这点事。很多电动车充电事故后的采访,车主都知道不安全,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不拉线充不了电。很多事都是被逼的,你禁止车主有什么用?让他把电动车卖了吗?

50年后~为了百姓安全步行不能出斑马线格子,否则罚款。

100年后~为了百姓安全步行需佩戴外骨骼装甲,购买指定厂商生产的3C产品,违反条例罚款。

200年后~为了百姓安全任何出行方式,口鼻必须佩戴空气过滤器并且购买指定厂商的3C产品,违反条例罚款,罚款款项过期按呼吸频次算入利息,可延续至后代。

上面是网友出的主意,很多车主看到现在的管理规定,差不多就这样的感觉。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人,简直为我们老百姓操碎了心。对于电动车管理,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