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湖南省汝城县土桥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黄义华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诈骗罪一案,由湖南省汝城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汝城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我院审查起诉。6月30日,我院以黄义华涉嫌职务侵占罪、诈骗罪依法向汝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义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汝城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黄义华利用担任汝城县土桥镇黄家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将集体资金占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以虚构申报材料的方式骗取财政奖补,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汝城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