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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教育局关于做好云霄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各中小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 (2023)6号)及《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漳州市2023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漳教规(2023)4 号) 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促进教育公平,经6月29日云霄县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2023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落实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搞“一刀切”招生政策,我县将根据义务教育实行“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规定,统筹解决义务教育学位供给问题,合理调控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确保我县民办义务教育规模占比较去年只减不增。

严格实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即同时报名、同种录取方式(电脑随机派位或划片就近入学),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行为。

二、小学招生工作

(一) 招生对象

符合小学招生条件,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 招生条件

1.实验小学和元光小学:

(1)户籍和房产均在实验小学或元光小学施教区内的,可就读相应的小学。即:适龄儿童的户籍和房产(指实际居住的直系亲属的房产等)均在相应施教区内的,才具备其入学条件。若实验小学或元光小学报名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采取电脑随机摇号办法派位入学,未被录取的,由县教育局协调安排到城区其他学校入学。

(2)户籍或房产在实验小学、元光小学施教区内的,可到云陵第一小学报名登记入学。若云陵第一小学学位已满,由县教育局协调安排到城区其他学校入学。

2.第二实验小学:

(1)户籍或房产在第二实验小学施教区内的,可报名登记入学。

(2)符合实验小学、元光小学入学条件的,也可报名登记入学。

3.实验小学红阳校区、元光小学宝树校区、云陵第一小学、云陵下坂小学、莆美后汤小学、演武亭小学、双溪口小学、中柱小学、山美小学、高塘小学、英济学校、阳下小学:户籍或房产在相应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可报名登记入学。

4.其他公办小学:

户籍或房产在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可报名登记入学;本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组织报名登记入学。

5.我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小学一年级学生。

(三)招生计划

实验小学11班495名;实验小学红阳校区3班135名;元光小学11班495名;元光小学宝树校区4班180名;第二实验小学8班360名;云陵第一小学6班270名;云陵下坂小学3班135名;莆美后汤小学4班180名;莆美双溪口小学2班90名;莆美演武亭小学1班45名;莆美阳下小学3班135名;莆美高塘小学1班45名;莆美英济学校4班180名;莆美中柱小学1班45名;莆美山美小学1班45名。

其他小学的招生计划数为本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随迁人员子女)总数。

(四)施教区范围

1.城区小学

根据云霄县教育局《关于重新划分云霄县城区各小学施教区的通知》(云教〔2011〕52号)的文件和云霄县民政局有关新建住宅区管辖权属规定,城区各小学的施教区具体如下:

实验小学:云陵镇王府社区、云陵镇溪美社区、云陵镇塘坪村7-8组、云陵镇北园社区(含江滨学府、东方明珠、尚书江畔、滨江豪园)、渡头嘉园、滨江北苑、翰林江景、帝景湾、万城花园、清华园、云陵镇大路社区、云陵镇享堂村15-26组,建发·云玺原住户(按云招〔2022〕3号纪要执行);

实验小学红阳校区:云陵镇大园社区、云陵镇下港社区、云陵镇汀洋社区(含怡景花园)、云陵镇塘坪村9-12组、圣城·滨东佳苑、信发·东方明珠2号、信发·东方明珠3号;

元光小学:云陵镇城元社区、云陵镇宝楼社区(含宝楼嘉园)、莆美镇绥阳社区、莆美镇前埔村、莆美镇宝城社区(含科莱益·尊府)、莆美镇宝山社区(含宝山佳苑)、莆美镇泰景社区(含翠峰豪庭)、怡景书香、科莱益·书香家园、莆美镇君豪社区(含怡景龙湖)、福锦中心广场;

元光小学宝树校区:莆美镇宝树村、莆美镇宝洋社区、宝龙社区、福锦社区、顶溪农场、英济仁和(莆下安置小区);

第二实验小学:云陵镇建发社区(含建发半山御园、万宏国际项目)、云陵镇丽都社区(含泰景·丽都、尚都花园、怡景·阳光)、下河乡华荣社区(含农商博览城)、上窖村、宏茂城市花园、中梁·首府、华天福满家园、弘桥·云锦里、宏茂·依山映月、云陵镇云霞社区、西湖佳苑;

云陵第一小学:云陵镇塘坪社区、云陵镇西园社区、云陵镇享堂村1-14组、云陵镇金霞社区、云陵镇塘坪村1-6组、火田镇郭浦村、福圣苑、宏茂·依山映月;

云陵下坂小学:云陵镇下坂村、圣城·滨东佳苑、信发·东方明珠2号、信发·东方明珠3号;

莆美后汤小学:莆美镇后汤村;

莆美演武亭小学:莆美镇演武亭村、演武广场(演武亭安置小区);

莆美双溪口小学:莆美镇双溪口村、莆美镇绥东社区、高洋社区;

莆美阳下小学:莆美镇阳下村、佳兜村、向北村;

莆美高塘小学:莆美镇高塘村;

莆美中柱小学:莆美镇中柱村、高洋社区、建发·南湖印;

莆美山美小学:莆美镇山美村;

莆美英济学校:莆美镇莆东村、莆北村、莆南村、莆下村、前涂村、泰基公馆、英济仁和(莆下安置小区);

前涂村为莆美英济学校片区,原则同意前涂村原住民可选择除实验小学和元光小学外的其他小学入学。

2.其他公办小学

所属行政村或自然村。

3.元光小学宝树校区、后汤小学、演武亭小学,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人员子女就读指定学校。

(五)报名事宜

1.报名办法

公办学校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需提供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和实际居住的直系亲属的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贷款抵押合同、购房发票、农民自建房土地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

2.报名说明

(1)户籍、房产在学校施教区内的时间界定。户籍在本施教区的入户时间、直系亲属房产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在本施教区的登记时间,均须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

(2)房产是指适龄儿童实际居住的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名下的住宅。适龄儿童的户籍必须与房屋产权人同在一本户口簿里,其房产才能予以认定。

(3)学校施教区内同一套住宅房产六年内只能有1名适龄儿童就读(同一学生家长的多子女家庭除外)。

(4)房产证尚在银行抵押的,由房管部门开具的房产证明可视为有效房产依据;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以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房管部门证明原件为依据。

(5)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适龄儿童,以拆迁安置协议书为凭证,到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

(6)因领养、多胎以及父母离异等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凭县民政、卫健、法院等部门的书面有效证明、出生证明及适龄儿童基本信息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学校申请报名登记。

(7)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产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向学校提交其自住房的说明及长期居住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房管局证明、交房入住手续、公证证明、物业费收据、电费收据、水费收据、居委会证明等原始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由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调查核实。

3.注意事项

(1)学校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2)已在其他小学建立学籍就读一年级的学生不得重复录取。

(3)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未能按时入学的,需办理适龄儿童免(缓)学手续。

(4)一名适龄儿童只能在1所小学报名登记。

(六)优待录取对象

优待照顾对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含县政府有关惠企政策文件或会议纪要明确的对象的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商子女,以及各类优抚对象。

优待照顾对象原则上适用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七)组织实施

1.各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负责招生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公办学校招生报名登记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9日,补登记时间为2023年8月1日-2日;报名登记地点设在各学校。

2.招生过程中有争议的,须报教育局初教股审核裁决。

3.招生登记后,各校要做好新生信息录入,按要求将《2023年云霄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一览表》(附件1)、《2023年云霄县农村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一览表》(附件2),报送教育局初教股审核。报送时间:8月10日前。

4.城区学校招生登记信息经审核通过后,须在校务公开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招生名单,并及时建立学籍。

三、初中招生工作

(一)民办学校招生

1.招生计划

将军山学校、云霄立人学校招生范围为云霄县(不含常山)2023届小学毕业生,将军山学校招生名额400名(含宝树村与县政府签订征地协议的优待对象、本校教师子女);云霄立人学校招生名额200名(含本校教师子女)。

2.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纳入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全县小学应届毕业生根据家长及学生意愿均可网上报名、参与电脑摇号招生录取。2023年7月1日0:00—7月3日18:00,由学生和家长自行登录漳州市教育局网站“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访问地址https://zzzsgl.fjzzedu.cn/)-->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登记报名。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签订协议、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不得设置附加任何报名条件。

(2)回乡生报名

县域外就读的云霄县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相片1张和学籍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中教股登记确认(联系人:郭老师,电话13959686596),填写《2023年漳州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回乡生)登记表》(附件4)。县教育局将汇总上报市教育局。

3.招生录取办法

严格按照《云霄一中分校、将军山学校、云霄立人学校摇号录取办法》(附件5)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坚持“人籍一致”原则,学生可同时兼报云霄一中分校和一所民办学校,若同时被云霄一中分校或民办校摇中的学生可在2天内选择到其中一所学校报名,超过规定的时间,视同放弃。对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或已被民办学校摇号录取但未报到注册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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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办学校招生

1.云霄一中分校招生

(1)面向城区学校招生

根据学生自愿原则,采用报名+电脑随机派位办法,面向实验小学(含红阳校区)、元光小学(含宝树校区)、第二实验小学、云陵中心小学、后汤小学、演武亭小学的毕业生招生260名。学生向所在小学报名登记,各学校于7月10日前将《云霄一中分校七年级面向城区摇号招生报名登记表》(附件6)送交教育局中教股。

(2)划片就近入学

①莆美镇的英济学校、阳下小学、双溪口小学、中柱小学、高塘小学、山美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划归云霄一中分校。

②户籍或房产(入户、登记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在莆美镇的阳下村、中柱村、高塘村、向北村、佳兜村、山美村、前涂村、莆东村、莆南村、莆下村、莆北村、高洋社区、绥阳东社区、国道线以东的双溪口村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到一中分校就读,持户籍或房产证明材料于2023年7月31日前到教育局中教股报名登记。

2.实验中学、元光中学招生

实验小学(含红阳校区)、元光小学(含宝树校区)、第二实验小学、云陵中心小学、后汤小学、演武亭小学、云霄立人学校及上窖小学、世坂小学(户籍在世坂村且学籍在本校)、新坡小学(户籍在新坡村且学籍在本校)的小学毕业生,除被云霄一中分校、将军山学校、云霄立人学校摇号录取以外,按男女生均衡分配,随机平均分成27份,由元光中学、实验中学随机抽签进行录取,其中元光中学10份,实验中学17份。

3.农村中学招生

云霄二中:陈岱镇下曾小学、坑内小学、礁美小学、陈岱小学、岱南小学、双岭小学的毕业生。

竹港中学:陈岱镇竹港小学、峰外小学的毕业生。

云霄三中:马铺乡所辖各村小学的毕业生(不含峰头小学)。

云霄四中:东厦镇荷步小学、船场小学、溪塘小学、浯田小学、洲渡小学、佳洲小学、东厦小学的毕业生。

竹塔学校:东厦镇埭洋小学、白塔小学、东崎小学、竹塔学校的小学毕业生。

云霄五中:下河乡所辖各村小学、马铺峰头小学的毕业生。

火田中学:火田镇所辖各村小学的毕业生。

列屿中学:列屿镇所辖各村小学的毕业生。

和平中学:和平乡所辖各村小学的毕业生。

云开一校:云陵经济开发区所辖各小学的毕业生。

4.非城区小学毕业生申请到城区学校就读

(1)县外来云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或学生填写《云霄县城区学校七年级招生入学申请表》(附件7)提出申请,需提供户籍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学籍证明材料(学生基础信息表)。

(2)县域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家长或学生填写《云霄县城区学校七年级招生入学申请表》(附件7)提出申请,需提供户籍证原件及复印件、流动人口登记表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正规租住合同、在校生学籍证明材料(学生基础信息表)。

(3)有城区房产、户籍或在城区居住的。由家长或学生填写《云霄县城区学校七年级招生入学申请表》(附件8)提出申请,需提供户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学籍证明材料(学生基础信息表),以及房产或居住证明材料。

以上对象持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31日前到教育局中教股报名审核,符合条件的对象参与城区学校招生派位。

5.规范公办学校招生

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招生政策,采取电脑派位、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要按“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及疫情防控的要求,鼓励学校推行网上无纸化入学报名,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各学校实行均衡编班及师资配备,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班生数原则上不少于40人,但不得超过50人。

6.优待录取对象

优待照顾对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含县政府有关惠企政策文件或会议纪要明确的对象的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商子女,以及各类优抚对象。

优待照顾对象原则上适用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符合电脑随机派位要求的学生都必须先参加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经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录取,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

四、狠抓控辍保学巩固提升工作

各校要巩固控辍保学成果,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要组织小学、初中共同做好“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跟踪摸底,特别是随迁外出学生的升学去向和真实就读情况,确保小学毕业生百分百升入初中。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确保适龄儿童依法接受教育。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排查并整治对规划或建设中的教育设施作就读承诺等误导宣传的房地产广告。

五、强化招生监管

1.在招生过程中,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必须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该适龄儿童在该校的入学资格,并报送执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四免一补一改善”的惠民政策,在招生过程中,坚决杜绝与招生有关的变相捐资或择校收费等不良行为。

3.招生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禁学校招生工作人员营私舞弊、违纪违规招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学校应结合新生男、女生数比例,以随机组合的方式均衡分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和实验班等。

5.规范台港澳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入学。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要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台胞子女凭台湾居民居住证向云霄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就近入学。

我县将严格落实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违规招生举报电话:0596-8536003,0596-8535576;邮箱:yxzjg0622@163.com。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附件:1.《2023年云霄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一览表》

2.《2023年云霄县农村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一览表》

3.《2023年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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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3年漳州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回乡生)登记表》

5.《云霄一中分校、将军山学校、云霄立人学校摇号录取办法》

6.《云霄一中分校七年级面向城区摇号招生报名登记表》

7.《云霄县城区学校七年级招生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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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教育局

2023年6月29日

来源:云霄县政府网、云霄县教育局

附:漳州各地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出台最新进展(截止6月24日)

截止6月24日,漳州市直公办小学/公办初中、芗城区六街道公办小学、芗城区四街镇公办初中/小学、龙文区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高新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还未出台以上未出台的招生方案预计将在6月下旬出炉。

芗城区市区/区属幼儿园、龙海区高中自主招生/初中/小学/幼儿园、长泰区初中/小学/幼儿园、台商区小学、开发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漳浦小学/幼儿园、华安小学/幼儿园、南靖初中/小学、古雷开发区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已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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