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民权县住房在18年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我的公积金是河南许昌的。如果可以,该如何办理?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按照《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商公积金委〔2022〕5号)规定,商丘市“商转公”业务办理对象不再限制为“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此异地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商丘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条件的,可以在商丘市正常办理“商转公”业务。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须首先到银行出具相关材料,然后到中心提交申请,审批通过后办理顺位抵押,抵押权证办理完成后即可放款,放款后需要您去结清原商贷余额,最后解除银行抵押权。无需您自己筹款结清原贷款余额。具体需要材料如下:(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2)婚姻状况证明;(3)I类银行卡;(4)个人信用报告(由承办管理部、分中心负责查询);(5)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由承办管理部、分中心根据当地情况开具);(6)已办理好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契税完税证明;(7)银行借款合同;(8)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证明;(9)近一年还款明细(不足一年打印全部);(10)公积金贷款差额的有效凭证;(11)收入证明、收入流水、纳税证明。(按需要提供)(12)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一年缴存明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来源: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