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来,沈阳市残联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人人争抢拼、个个求突破,针对重度残疾人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便捷度不高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残疾人中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数,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推动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工作走深走实。截至6月19日,沈阳市已实现重度残疾人“无申请”即可直接享受政府医疗保障补助。

信息联动共享。市残联按月在沈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采集重度残疾人信息。截至目前,全市持证的重度残疾人共有74659名。通过沈阳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向市医保经办机构传送数据,实现数据信息共享。

落实医保待遇。市医保经办机构依据市残联提供的重度残疾人信息,与沈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有关基础信息进行比对,对没有参加医疗保险信息的重度残疾人进行核定后,落实居民医保待遇。对因死亡、退休退保、姓名不符等原因不能成功参保的重度残疾人,由市医保经办机构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市残联,市残联组织各区县(市)残联进一步核实,并将核实后的汇总信息再次报送市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核定。截至目前,累计为3030名重度残疾人落实居民医保待遇。

办理社会保障卡。市人社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各区县(市)残联在社保卡网上服务大厅开通制卡申请账号,各区县(市)残联上传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信息。市人社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制卡后,将取卡凭证上传至社保卡网上服务大厅,各区县(市)残联打印取卡凭证到本辖区人社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障卡,并组织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委员)进行发放。重度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也可在微信或支付宝中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办理医保电子凭证。截至目前,累计为225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社会保障卡。

建立工作台账。市医保经办机构定期将参保重度残疾人信息反馈给市残联。市、区两级残联均已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核验校正市医保经办机构反馈的比对信息,针对异地参保、残疾等级变更、死亡和失联等情况进行核实并登记备案,提高重度残疾人参保信息的准确性。截至目前,累计校正数据信息18条。

形成长效机制。市残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推进,制发《市残联、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关于做好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免申请工作的通知》,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不需重度残疾人本人另行提出申请,即可落实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