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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菏泽发布多则招聘公告

包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市公安机关、市第三人民医院等

详细内容如下:

招聘速览

▶ 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 2023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 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01

菏泽市公安机关
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招录职位及计划

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213人,其中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63人、菏泽市公安局鲁西新区分局50人巨野县公安局100人。具体招录职位、招录计划及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招录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菏泽市常住户口;

4.年龄18周岁以上,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体型端正,身体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等;

7.从事勤务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从事文职辅助工作的,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7.具有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及学位证书。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警务辅助人员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由报考者本人携带材料到场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3日至7月10日

上午8:30至12:00

下午2:30至6:00

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

详见《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菏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各一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本索引页、个人页复印件一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需一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5.个人信用证明(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6.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8.其他符合职位录用条件相关资质或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2寸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版彩色证件照3张。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无误,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录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笔试根据招录职位设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内,根据录用计划和招录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招录计划10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2比例、招录计划10人以下职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确认进入笔试的人员,按每人40元的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总成绩,根据录用计划和招录职位由高分到低分,计划招录1人的职位按照1:3比例,计划招录2人及以上、20人以下职位按1:2比例,计划招录20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确认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按每人70元的标准收取面试考务费。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

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文件要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4)执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需要。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测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公示

经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用工方式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菏泽市公安机关相关单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期间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本次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薪酬2500元/月-3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薪酬详见职位计划表。试用期内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

有关说明

本次招录工作相关信息将通过微信公众号“菏泽交警” “菏泽鲁西新区公安”“巨野县公安局”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招录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报考人员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报考人自负。

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交警支队 0530-3336025

鲁西新区分局 18615306917

巨野县公安局 0530-3336835

附件1: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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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菏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4: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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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

菏泽市公安局

2023年6月27日

02

2023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现将2023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件;

(四)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7年7月7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学位;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七)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

(八)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不能应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不能应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能应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有关要求,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条件后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学校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材料必须全面、真实、准确,信息材料(如学历、专业等)填报不实或信息材料填报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招聘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1.现场报名审查时间:2023年7月7日9:00-18:00;

2.现场报名、审查地点:菏泽市特殊教育中心( 菏泽市八一东路936号)。

3.现场报名、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3年7月7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交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6)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交签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协议证明;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签字盖章已满6个月的辞职或解聘合同;其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上述材料中(3)(4)(5)均须提交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6)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须提交1寸彩色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免冠照片2张(背面备注上应聘岗位+姓名)及电子版照片。

4.现场缴费时间:2023年7月7日9:00-18:30。

缴费标准:根据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后,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5.计划调整

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取消、核减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的通知,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或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二)笔试

笔试考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10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由市教育局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准考证领取方式等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及有关信息。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参加笔试(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所报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相应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比例详见附件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等有关事项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已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不再缴费。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最后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1.考察

考察由招聘学校在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等进行查询。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有考察不合格、放弃等情况的,按报考岗位依次递补。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招聘学校在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体检不合格、放弃等情况的,按照报考岗位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023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教育局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

1.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http://hzjy.heze.gov.cn/)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报考岗位计划、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核等,请直接咨询招聘学校。招聘学校:菏泽市特殊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530-7362380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4.请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聘用。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5.政策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530-5333168。

6.举报监督电话:市人社局0530-5310387。

附件: (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

1.2023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

2.2023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23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4.2023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5.2023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菏泽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7日

03

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

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院新院区建设人才储备和现有临床科室业务发展情况,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满足学科建设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经医院党委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100名。

一、医院概况

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971年,是菏泽市精神卫生中心、菏泽市脑科医院和菏泽市心理卫生服务中心,为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医疗机构,现有编制床位1400张,职工670人。医院是全市精神卫生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康复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市医学会癫痫病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分会、市精神卫生分会主委单位,是一所拥有52年发展历史,以脑科疾病诊疗为技术特色,集医、教、研、预防、公共卫生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

经市政府批准,目前正在建设的新院区项目2019年被市政府工作计划列为重大民生工程,2022年又被列为山东省重大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24.5亩,总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拟于2023年投入使用。

二、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年龄以招聘岗位其它条件要求为准,计算年龄时间截至2023年7月31日。

4.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我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和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报考的,须经原用人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1)。

5.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需要调整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发布补充调整公告,并负责解释。

三、岗位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条件要求详见《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汇总表》(附件2)。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工作。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进入https://sd.bmpta.com/hz3yhtz,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9:00-7月7日16:00审查时间:2023年7月4日9:00-7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5日9:00-7月9日16:00缴费时间:2023年7月5日9:00-7月9日16:00

7月7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增考生报名;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或撤销;已报名考生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8日16:00以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笔试费用,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报名系统线上进行。报名人

员需上传本人签字确认的《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及能够证明符合应聘岗位其它要求的证件、证明或成绩单。我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和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报考的,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对伪造学历、学位、证书、证明等材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取消报考人员资格。

3.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调整或取消。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内容根据岗位不同,按照岗位专业条件要求命制笔试试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可按照实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医院官网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留意医院官网通知要求。

参与面试的考生需每人缴纳70元考务费,在打印面试通知书时网上缴纳。

4.考察与体检。

面试合格者按照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可以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待遇按照我院《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五、其它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也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电话:0530-5996678 地址:菏泽市八一路3099号

监督电话:0530-5316061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1528号

附件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2. 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汇总表

附件3.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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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6月24日

来源:菏泽教育、菏泽公安、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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