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馆陶县检察院检察官回访一块两年前被破坏的耕地时,看到田野里麦浪滚滚,不禁感慨万分。

2021年7月,侯某与陈某商定,将浙江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交给陈某处理。陈某通过王某联系上馆陶县的韩某,决定由王某联系罐车将废液运送至馆陶县,再由韩某等人接车后运至事先选好的倾倒地点。最终,这些未经处理的废液被倾倒至馆陶县一处废窑的土坑里。因位置偏僻、地势低洼,至案发时,土坑里已倒进4车废液共118.82吨。

2021年8月,公安机关依据公检两家建立的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将该案线索移送至馆陶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立即赶到现场,测量确认该土坑南北约40米、东西约50米,坑内黑色液体深约5米,有刺鼻气味。检察官利用便携式快速检测设备对黑色液体进行检测,发现该液体呈酸性,具有强烈腐蚀性,并初步判断:这很有可能是一起严重的危险废物倾倒案件,如不及时处置,废液会污染周边农田、空气,甚至地下水。

在检察机关督促推动下,馆陶县生态环境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对土坑内废液进行鉴定,确定其属于危险废物后,委托专业机构完成了对全部废液及被污染土壤的转移处置。

2021年9月至12月,该案6名犯罪嫌疑人陆续到案。馆陶县检察院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公益诉讼检察官协同刑检部门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022年4月,该院依法对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馆陶县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判处6名被告人二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共同赔偿非法排污处置费等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共396万余元。经持续跟进监督,该案生态修复工作有序落实,涉案土坑被新土覆盖,恢复耕种条件。

现在土地修复得怎么样了?近日,检察官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谭双剑和“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对污染土地复耕情况进行“回头看”。看到曾满目疮痍的土地恢复平整、金黄的麦子丰收在望,谭双剑称赞道:“检察机关做到了把公益镌刻在心中、落实到行动上,我代表馆陶县父老乡亲给你们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