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前,信用中国(广东汕头)网站披露中国建筑第某工程局有限公司因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6月13日被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罚款人民币18.6万元;
2、本周(6月19日-6月25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了72则通报:
1、项目经理、总监、项目负责人等33人因未按相关要求落实实名制工作、未按规定现场履职等原因被通报或罚款;
2、39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因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等不良行为被通报;
- 其中中建某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某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铁某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中建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某建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央企在列。
01
日前,信用中国(广东汕头)网站披露,中国建筑第某工程局有限公司因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6月13日被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罚款人民币18.6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2020年5月28日中国建筑第某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汕头游泳跳水馆改建项目工程分包中,将项目钢结构工程分包给资质等级为钢结构三级的云南驰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施工(2020年9月升级为钢结构二级),合同总金额3100万元(含补充合同金额2400万元)。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159号)21.4.3规定,钢结构三级可承担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下工程施工,钢结构二级可承担钢结构单跨跨度36米以下工程施工。项目新建的4#水球馆设计图纸中钢结构桁架(HJ1)单跨跨度为41米,现场勘验结果为39.452米(采取对桁架室内承重墙垂直于地面两端进行测量,测量结果小于实际跨度),均已超出云南驰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工程的资质等级,中国建筑第某工程局有限公司存在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的违法行为。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给予中国建筑第某工程局有限公司一十八万六千元的行政罚款。
02
6月21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7月1日起,开展2023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中有提到要重点检查因违法工程发承包规定、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项目,重点整治发承包违法等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范围
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重点检查6类项目:
- 因违反工程发承包规定、基本建设程序、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注册执业规定以及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等问题被投诉举报或受到行政处罚的项目;
- 重点工程;
- 重大项目;
- 涉水工程;
- 涉隧道工程;
-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等规模较大或安全生产风险较高的项目。
整治内容(5类30种违法违规行为)
(一)8种发承包违法行为:
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等。
(二)4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行为: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使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等。
(三)7种不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行为:
未依法落实劳动合同、用工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支付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
(四)6种违规结算支付工程款和收取保证金行为:
不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结算或及时足额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违规收取或不返退履约保证金、工程款支付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或其他涉企保证金等。
(五)5种违规履职执业行为:
违规更换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执业章、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等。
分3个阶段推进整治
自7月1日起至11月底止,分自查自纠、检查整治、督导检查等3个阶段协调推进。
(一)自查自纠阶段。1.全面开展自查整改。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对照整治内容和《检查材料目录及自查检查要点》(附件1),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全面整改;
- 严查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执业资格、“挂证”行为!
注:完整的6方参建单位56类检查材料目录附后文
1.1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22类材料
1.2检查建设单位11类材料
1.3检查监理单位6类材料
2.整理形成备检资料。对照《检查材料目录及自查检查要点》(附件1)所列材料清单,将相关工程管理资料妥善存放于施工现场并动态更新。
3.梳理公开发承包关系。梳理形成《在建项目发承包信息公示表》(附件2),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公开并动态更新。
4.报告自查自纠情况。自查报告于7月31日前报送当地有关主管部门。
(二)检查整治阶段。现场检查的比例不低于在建项目总数的10%;对重点整治范围内的在建项目,优先选择现场检查方式开展建筑市场行为检查。对年内未进行现场检查的项目,开展一次或以上非现场检查。
(三)督导检查阶段。各地级以上市有关主管部门领导带队督导。省住建厅将适时赴部分地市进行现场督导,并组织专业机构抽取若干项目进行检查。
工作要求
检查执法中,要注意综合查验施工合同、现场履职签字记录、实名制考勤记录、工程签证记录、会议签到、施工现场音视频记录、人员问询笔录、监理工作记录、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据,相互佐证,有效发现、查实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9月底前公开曝光一批(3个以上)本地区近两年来查处的转包违法分包等典型案例,以“点人点事点具体”标准,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实现曝光一批、震慑一片,营造整治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