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一名女子在网络吐槽她的女儿因感冒到上海一家连锁药店买药。药店店员竟然给她配了824.8元的感冒药。分别为羧甲司坦口服溶液4盒252.8元;宣肺止嗽合剂5盒233元;蓝芩颗粒5盒339元,共计824.8元。从图片上看,已经装了满满一袋了。我想问,一个感冒配这么多药,你家的药是可以当饭吃的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从曝光的视频中我们可了解到,当事人的女儿因为感冒了,就拿着爸爸的社保卡去药店买药,药店店员就给配了这么多的药。在推销这些药的时候,甚至买单的时候都没有告知小女孩这些药的价格和总金额,而且还说这个药买了不能退,最终小女孩拿到消费单看到消费金额才知道。

如此看来,这是明显的过度营销行为。至于店员为什么敢这么做,主要是看到这是一个小孩子来买药,欺负一个小孩子什么都不懂。而且还是拿社保卡来买药的,刷多少钱对于小孩子来说或许根本就没有多大概念。就算知道了,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怎么反驳。

至于这个店员为什么要这么做?原因有两个。

第一,这是连锁药店公司的企业制度需要她们这么做。这些药店企业,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就会下指标要求各连锁分店的店员每个月要做多少营业额的业绩。还要求这些药店的店员尽量给顾客推荐同等功效,但是价格更贵、利润更高的药。店员只要达不到目标就会扣绩效,甚至是扣工资。

第二,这个店员自身的职业素养有问题。为了完成公司的指标任务,同时也为了自己能够拿到更多业绩提成。完全没有考虑顾客的需求,不考虑实际情况。甚至没有经过顾客同意或者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下,给顾客搭配了过量的、高单价的药物。这是不合理的营销行为,结合该事件中店员看对方是个小孩,故意配这么多药,甚至可以说是涉嫌欺诈行为。

有人说,这就是医药商业化的后果。其实,我认为不然。医院目前在我国商业化比国外要低很多的,基本上重点的医院都是国家管控的。为的就是防止医生商人化,利益化,从而丧失救死扶伤的本质。但是药品商品化,这是一个发展趋势,只有少部分药物是在公立医院单独管控的,其它大部分都会在市场上流通,只不过是价格高低而已。

药品商业化不代表就是坏处,药品商业化可以促进药品生产机构、厂家、药店的竞争。可以促进药品价格的透明化、平民化,防止药品的生产、销售被垄断,这是有利于市场发展的。

之所以出现上述事件的情况,我认为主要问题是出在药品销售制度以及药品销售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上。公司用销售业绩来给店员施压,店员最后只能拿顾客来开刀,已经无所谓良心不良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