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桥新村片区
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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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早签约奖
(1)早签约奖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按签约时段给予早签约奖:
在签约期限第1至14日内签约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10000元/平方米奖励,不足40万元/证的,按40万元/证奖励;
在签约期限第15至28日内签约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5000元/平方米奖励,不足20万元/证的,按20万元/证奖励;
签约期限届满后签约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2000元/平方米,不足8万元/证的,按8万元/证奖励。
(2)签约率奖
签约期限内,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签约率达到90%,给予每证15万元奖励。另外,签约期限内签约率在90%基础上每增加1%,每证增加奖励1.5万元。
02
搬迁奖励
(1)早搬迁奖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在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约定的搬迁期限搬离被征收房屋的,按搬迁时段给予早搬迁奖:
自本地块旧改签约生效次日起,第1日至15日内搬离被征收房屋,办理完毕交房手续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4000元/平方米奖励,不足16万元/证的,按16万元/证奖励;
自本地块旧改签约生效次日起,第16日至30日内搬离被征收房屋,办理完毕交房手续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2000元/平方米奖励,不足8万元/证的,按8万元/证奖励;
自本地块旧改签约生效次日起,第31日至45日搬离被征收房屋,办理完毕交房手续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1000元/平方米奖励,不足4万元/证的,按4万元/证奖励。
(2)首批搬迁奖
完成签约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本地块旧改签约生效次日起7日内搬离被征收房屋并办理完毕交房手续的,每证额外给予5万元奖励。
来源:徐汇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