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这个词,在农村拆迁过程中是最经常听到的。征收方方为了提高征收的效率,往往以违建来促进拆迁的速度,拆违逼签,这些都是征收方惯用的手段。难道违建就要拆除吗?遇到这样的情况时我们该如何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对此问题,北京凯耀律师事务所征拆部资深主办律师—北京宋佳征地拆迁律师为您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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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越来越多的航拍执法增多,很多农村的朋友们的房屋、养殖场等都被打上了违建的标签,在你还没有完全搞清楚状况时,可能就收到了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书。由于事情来得很突然,很多农民朋友根本就没有时间去想,就把房子或者养殖场给拆了。但是其实违建不等于就要拆除,先不说违建根本不能凭一张卫星航拍就认定,就算相关部门按照合法的程序认定了违建,那咱们老百姓也有复议或者诉讼的权利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通俗讲就是当征收方删除局违建处罚决定书时,我们在60日内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我们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就是在我们知道违建处罚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在现实中,实在无法避免部分行政机关偷懒,搞什么一刀切。一定要牢牢抓住60日的行政复议和6个月内的行政诉讼黄金时间点,一定要在适当的时机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宋律师提醒

在行政领域中,关系比较复杂。宋律师提醒您,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切不可意气用事,一定要冷静分析,在专业律师指导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否则很可能变有理为无理,变合法为非法。使用错误的方法维权,不仅耽误时机,而且会付出更大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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