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城镇居民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城乡居民权益平衡、土地资源利用等多方面的因素。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将为您深度讲解这个问题。

史律师解读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离开农村,到城市定居。然而,这也引发了一些问题,例如城镇居民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在本文中,我们将通过两个案例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探讨这个问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案例一

王先生早年离开农村,取得了城镇户口。他的父母留在农村,拥有一处宅基地。数年后,王先生将父母接到城市里与自己一起生活。然而,由于宅基地上的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已经倒塌。如果王先生的父母去世,他将无法继承这块空宅基地,并在其上建造新房。

案例二

李女士也取得了城镇户口,但她的父母仍然在农村生活,拥有一处宅基地和一座房屋。在发现房屋存在倒塌隐患后,李女士与父母共同出资,对房屋进行了翻新扩建。如果李女士的父母去世,她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

法律科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镇居民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前提是宅基地上必须有房屋。实际上,城镇居民继承的是农村房屋,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是因为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屋的所有权是一体的。此外,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可单独继承。

具体来说,我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对于农村宅基地来说,其权益可以分为三个“权”:所有权、使用权和资格权。其中,所有权归集体,资格权归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村民,而城镇居民继承的只能是使用权。

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父母)的房屋作为遗产可由其作为继承人的子女继承。按照房地一体的原则,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房屋上的宅基地使用权。城镇居民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是“地上有房”,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灭失,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将失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继承房屋后,城镇居民不仅可以自用,还可以出租或出售。但是,房屋的受让人只能是房屋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该集体没有房屋的村民。

在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后,城镇居民需要注意对房屋的维修养护。如果想要对房屋进行翻建或拆除重建,需要获得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部门的同意。如果希望更长久地使用房屋,可以在父母生前对房屋进行维修和翻建。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的继承和使用权是一个涉及城乡居民权益平衡、土地资源利用等多方面问题的难题。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既是城镇居民的权利,也是他们的责任,需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因此,政府需要加强对宅基地继承和使用权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需要加大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力度,为城乡居民权益的平衡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史主任提醒,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