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妇联+社区”联动多元化解家事纠纷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论述,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健全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6月15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作为牵头单位,与市妇联在金峰路街道金北社区共同成立“霞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并举行揭牌仪式。市妇联主席钟光霞,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才仁卓玛,金峰路街道党工委书记丁瑜参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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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霞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集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功能于一体,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工作站的成立是市法院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举措,也是延伸司法服务的又一次积极尝试。同时,标志着市法院与市妇联联合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更深层次的创新实践。

钟光霞主席表示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市妇联将协同市法院共同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联动协作机制,共同凝聚“法院+妇联”的合力,共同促进司法保护、家庭保护、社会保护有效衔接,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和保障,多渠道多形式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丁瑜书记表示

“霞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成立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金北社区居住人口以少数民族为主,工作站的成立能让家庭纠纷解决在少数民族群众家门口,更好地维护少数民族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既播撒了法治种子,又为家长提供了多元化、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更能有力促进全市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市法院和市妇联联合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金北社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才仁卓玛副院长提出建议

最后,才仁卓玛副院长就“霞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后续发展提出三点建议:一要深化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二要加强联动配合。密切与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度协作,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优势和人才优势,开展深层次的融合,构建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相互配合的家庭教育指导联动工作格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要注重成果转化。不断丰富教育指导的内容和形式,形成更多个性化指导方案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经验,打造家庭教育指导新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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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辖区群众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理念、未成年人帮教、提升家庭教育水平等工作提供了平台。下一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以家庭教育指导站为契机,与市妇联、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单位通力协作,共同为促进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方面主动担负法院的社会责任,推动家庭教育融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推动形成社会关注、司法作为、家庭主动、孩子受益的良好格局,为构建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