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成都商报】;

2023年底前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

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13日对外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8个方面22项任务。

通知明确,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对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链等领域,出台针对性减税降费政策。

在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服务质效方面,通知提出,推动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持续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和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的重要作用,推动经营主体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同时,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继续增加小微企业的首贷、续贷、信用贷。

在缓解企业人工成本压力方面,通知明确,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在降低企业用地原材料成本方面,通知提出,做好能源、重要原材料保供稳价工作,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关税政策。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

通知还提出,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激励企业内部挖潜。

完善税费优惠政策

开展涉企收费常态化治理

《通知》要求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

一是完善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2024年底前,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支持。落实税收、首台(套)保险补偿等支持政策,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链等领域,出台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三是开展涉企收费常态化治理。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推动涉企收费治理逐步纳入法治化常态化轨道。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公用事业、金融等领域收费,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继续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降低和取消经营困难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收费。

推动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

《通知》要求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服务质效。

一是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二是推动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持续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和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的重要作用,推动经营主体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三是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用好用足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继续增加小微企业的首贷、续贷、信用贷。加快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开展小微、民营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加强对创新型、科技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贷支持。

四是持续优化金融服务。健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深化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提升征信机构服务能力,扩展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覆盖面,提高征信供给质量和效率。推动信用评级机构提升评级质量和服务水平,发挥揭示信用风险、辅助市场定价、提高市场效率等积极作用。持续优化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功能。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低融资担保成本。

五是支持中小微企业降低汇率避险成本。强化政银企协作,加大中小微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支持力度。推动银行优化外汇衍生品管理和服务,通过专项授信、数据增信、线上服务和产品创新等方式,降低企业避险保值成本。

综合新华社、发改委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