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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川大女生刚刚发微博致歉农民工大叔,成都地铁就发生地铁两位女生污蔑男生偷拍,并且理直气壮,态度傲慢,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警察查明误会后,两位女生没有好好给男生道歉,态度依然傲慢,有恃无恐,并且警察要求女生删除男生的照片和视频,还故意推脱不删,法律的公平正义何在,究竟谁才是弱势群体?还有成都地铁没有证据表明男生偷拍的情况下,这般对待男生是否正确呢?有没有越权呢?

网友:我是男的,几年前俞敏洪说那句著名的话时,我强烈反对,甚至还骂过他。现在有点理解了,我欠他一个道歉。虽然说不能一杆子打翻一船人,但确实有些极端女权道德低下 这样会害了其他普通女性的,所以女性的最大敌人恰恰是这些极端女权者。

网友:今天又有一个,一院校女生走的时候觉得有人跟拍她,然后找女保安,就开始国骂说在她后面看手机的男学生是变态偷拍,男生肯定不愿意,立马把手机给保安看,呵呵了,走路不能看手机,最后证明没偷拍,然后男生就问女生那个系的,她就害怕了,之后男生放到校园网,一堆女权说,都道歉了,还想咋的,这世界的三观怎么了。

网友:国家应该出台诽谤罪,专门自己这种民事案件。网络暴力也改治理下了!不管是现实中还是网络上没有事实证据情况下随意侮辱诽谤他们就是犯法应当得到惩罚!比如在不触犯刑法的民事案件中判社区服务n小时,小惩大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