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8号线上女子网暴大叔事件还没等到最终的处理结果,在她的母校四川大学所在地的成都一号线上,又发生了同样的事件,被当事人成为广州地铁事件2.0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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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成都小伙和朋友聚完餐后,乘地铁一号线回宿舍,上车后,遇到一对年龄大的夫妇,小伙主动让座,站在了地铁扶手柱的位置。当车行驶到成都南站的时候,突然两个女生站起来,大声喊着“你是不是在偷拍,我怀疑你用小型摄像头偷拍”。

一脸懵的小伙没有反应过来,已经被列车安检员夹住了胳膊,在众目睽睽之下“逮捕了”。原来男子穿的运动鞋子系鞋带的位置有一小块金属,到站后广告牌的反光发出了短暂的蓝光,被两位女生认为是他在偷拍。

小伙在两位女士的要求下,用左脚脱下右脚鞋子(不让用手,防止破坏证据)。乘客发现并没有所谓的摄像头,车上乘客围过来录像,两位告发的女生也拿出了手机拍照。

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过了一站后,另外一个列车安全员过来了,在孵化园站,他被要求在出站扶梯边上靠墙站着,双手背后,接受安保领导的质询。两位女生继续向安全员反映“他刚刚在偷拍”,“鞋子上有绿色摄像头”,“我们看向他他就把摄像头关掉了”。

随后列车员报警处理,在等待的半个小时时间里,他被两名女生和安保人员全程监督着,像一个罪犯一样脱掉一只鞋袜,双手背后靠墙站着,周围来来往往的乘客用诧异的眼光看他,想想都很社死。

站了半个小时,感到腿麻的他试图改变下站姿,还被两女生热嘲冷讽:“你在干什么,难道有什么证据需要销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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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两名女子中的一人拿出手机,给她朋友发信息,十分得意地说“给你们吃个瓜......我们是对其他人负责嘛,他其实离我们很远,不会是偷拍我们......”,开心之余还有几分骄傲和激动。

警察赶到后,向两名女生询问情况,随后他们被带上列车,又一次的询问和拍照后,被带往警务室。其中一位警察对他说:“我想是误会了,你不要有太多情绪,有人报警我们就要处理,这是例行程序”。

两名女子中年龄小的那位非常兴奋,“这还是我第一次来警察局”,还发出开心的笑声。随后在全面检查了小伙鞋子后,警察对他说:“缓和一下情绪,你可以说说你的诉求,比如经济补偿或者道歉”。

小伙认为经济补偿是对自己的侮辱,坚持要对方道歉。随后两名女生被带进来,年长的一位用非常快的语气说了声“帅哥,对不起”,态度很是敷衍,小伙表示不满意对方道歉的态度,但对方毫无诚意,较小的一位还全程目光呆滞,十分不屑,连道歉几个字也没说。

两人还争辩道“我们又不是为了我自己,我们是看到旁边其他人隐私受到了影响”。在小伙的提示下,警察要求两女生删除掉之前他们拍的相关照片,其中一位还以照片中有隐私不愿配合。

事情最终就这样解决了,警察告诉他可以保留继续追究的权力,从警局出来,已经深夜12点了。如果不是警察的介入,这件事很可能就是另一个广州地铁的版本。

有网友看到小伙子的讲述后,建议他起诉对方精神赔偿。但小伙回复称咨询了律师,需要9000元律师费去立案后才能调取相关资料,最好结果是让对方赔礼道歉,但诉讼费用依然要自己出。

被冤枉社死,仅仅得到五个字的敷衍道歉,甚至其中一位连道歉也不愿说。如果要让她们道歉需要花上万元的费用,还要搭上大量的时间,这样的憋屈谁能忍?

如果说广州地铁事件中,女子最终受到了网络舆论的批判,自己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面临学校处理的现实后果的话,这次事件中,两名女生不仅没有得到任何惩罚,甚至连一点悔意都看不到。

女权被乱用,隐私权成了挡箭牌,肆意诋毁对方却没有任何代价,只会让这样的事越来越多。我们在保障女性权利的同时,针对这样随意指责、诬告、网暴他人的行为,绝不能简单姑息。

保护权益没错,但不能没有成本。当女生用自以为的证据,并把自己想象成“维护女性权益”的英雄,并把自己的行为视为勇敢和正义的时候,男性就成了他们肆意诋毁的垫脚石。

请对男生善意一点,最起码在没有确定犯罪证据的情况下,不要有罪推理,给予最起码的尊重,是我们目前就应该做到的。对于诬告的女生,必须实名公开道歉,这应该是一个底线,是保障每个人公平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