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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摘要

小易和王某2017年相识恋爱,这场关系的开始就透着一股荒诞的意味,小易是独生女,从小到大百般呵护,有些天真烂漫。

也有些刁蛮任性,而王某是单亲家庭,随着母亲先后到过很多家庭,长大的过程曲折,王某靠着优秀的皮囊得到了青睐。

小易的条件要比王某好很多,在王某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还没办婚礼就领了证,为了尽可能的获得承认,王某的母亲将一套房子送给了小易。

房贷是由王某负责承担的,但是房子是属于小易的,所以两人住在一起,就是王某搬进小易家中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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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一旦纠缠有利益,就不再纯粹,矛盾也随之而起,2020年10月13日,又是一次剧烈的争吵,双方各自发泄情绪,指责对方的不是。

言语激烈,小易被丈夫王某杀害,很简单,小易的话刺痛了王某,王某怒不可遏的双手掐住了小易的脖子,不一会儿人就没气了。

二人原定5日后订婚,这一切的发生让所有期盼与拉扯宣告结束,虽说是因琐事发生口角,但其中蕴藏的不满和怨恨早已积累许久。

王某在16日凌晨抛尸赣江,他也许想到了以前,也许想到了以后,但很显然他没有想过就此放弃,他还在挣扎,他不想死。

一个装有女性尸体的行李箱被发现,被打捞,被鉴定,警方找到了死者的家属,被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小易的母亲当场就昏了过去。

从医院醒来后想到女儿的惨剧,决定不要民事赔偿,只要求法院判死刑,另一方面王某的母亲在苦苦的恳求小易的母亲谅解。

两个母亲面对这样的结果,都在努力争取,一个要告慰死者在天之灵,一个要拼尽全力留下性命。

2021年7月16日,法院针对这起案例进行了判决,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转头看着庄严的法庭上悲切的母亲,王某没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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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感情的问题经常会引发大范围的伤害,不仅仅是双方当事人的简单摩擦,一旦出现伤亡,就会演变成两个家庭的仇恨。

谁家的孩子都是万千宠爱,都可能是家里的希望,不管是加害者,还是被害者,在事情发生的时候,就注定这辈子要没了。

一个人没了,可能连带着一个家就没了,一次冲动引发的损害,可能就是两家人几条命都不得安生,惨痛的代价很明显。

道理也很简单,但还是会有伤害发生,会有人情绪上头就不管不顾,人都是负重前行,满身枷锁的生活,哪有那么多可以任性的地方。

争吵的发生和矛盾的激化,必然是双方各自猛烈的碰撞,如果有一方能够理性的及时抽身,理性的选择更好的方式解决问题,也许就能避免悲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现实中有多少人能够正确的看待冲突和矛盾,又有多少人真正理解杀人的后果,他们的生命承载着很多,却被轻易的挥霍了。

很多时候人都只看得到自己,也只能约束自己,除自己以外的一切都是变量,谈什么相伴一生,视角转换,相伴就是相绊。

上述案例中的王某是杀人犯,在此之前,还是个人生的失败者,是混迹在人间的孤魂野鬼,没有灵魂,唯一可能救赎他的就是小易。

可惜积极投身的小易完全没有救赎的能力,只有献身的觉悟,王某早就展现过不可控,展现过危险,展现过不忠,展现过斑斑劣迹。

视而不见的结果也许自有计较,旁观者不可知,直到王某失控,杀人抛尸,他想的应该是摆脱,是自由,是逃离。

法律当然不会放过他,主观恶意是极大的,社会影响也是恶劣的,死刑的结果是必然的,更何况承载着被害者家属的殷切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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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中肯定谅解的情节具有从轻处罚的效力,但是结果还要看法官的认知和考虑,案件实际隐情可能错综复杂。

上述案例中的受害者本身以结婚为目的获取了王某家里的房子,王某承担房贷,而房子公证过户给了小易。

这场婚姻是牵涉到实际利益纠纷的,王某的爆发也并非完全无迹可寻,两人多次争吵,周围邻居都知道。

可怜天下父母心,受伤最大的只不过是双方父母罢了,杀人犯的母亲也不会放弃为自己的孩子争取一切可能,哪怕明知不可能。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