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前言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小编。今天我要给大家讲一个发生在现实中的故事,它比任何小说都要精彩,也比任何电视剧都要惊心动魄。这是一个关于爱情、金钱、欺诈、背叛、正义和复仇的故事,它的主角是一对曾经的夫妻:苏享茂和翟欣欣。

事件回忆

两人相识后不久便坠入爱河,于2017年6月7日领证结婚。然而,婚后不久,两人就发生了激烈的矛盾和冲突。翟欣欣以举报苏享茂个人漏税、名下公司灰色运营等为挟制,要求其支付1000万元现金及海南房产作为赔偿。苏享茂无力承受这样的压力和勒索,于2017年7月18日与翟欣欣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后不足两个月,2017年9月7日凌晨,36岁的苏享茂在家中跳楼自杀,并在网上公布了遗书。遗书中他控诉了翟欣欣的无情和贪欲,以及自己的无望和无奈。他说:“我很无望……她(翟欣欣)是个恶魔……她把我逼到了绝路……”

事件影响

苏享茂的家人也没有放弃追究翟欣欣的法律责任。他们认为,翟欣欣是苏享茂自杀的直接原因和罪魁祸首,她利用苏享茂的感情,骗取了他的财产,对他进行了敲诈勒索,导致他资金链断裂,精神崩溃,最终走上绝路。他们要求翟欣欣退还苏享茂价值近千万的赠予,并要求对方返还近百万现金。

事件进展

经过多年的诉讼和调查,2023年4月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翟欣欣退还苏享茂家属现金、汽车共近千万以及撤销翟欣欣海南、北京两套房产的个人所有权。法院认为,翟欣欣与苏享茂相识至协议离婚仅110余天,期间收受苏享茂赠与的车辆、物品、款价值超过300万元,婚恋过程具有明显的经济特点。翟欣欣在离婚中为取得高额补偿,对苏享茂实施了胁迫,是造成苏享茂自杀的重要因素。翟欣欣与苏享茂婚恋,以增加自身财产为目的受赠取得的大额婚前婚后财产,均属可撤销范畴。

翟欣欣对此判决不服,提出了上诉。然而,在5月初,她又联系法官表示要撤回其中一份上诉,并按照判决返还660万元人民币给苏享茂家属。5月12日,苏享茂家属确认收到了这笔钱。而在另一起民事案件“赠与合同纠纷案”中,翟欣欣被判退还原告Cartier钻戒、项链,白色特斯拉客车及186.8万元人民币,原告方表示未收到。

就在大家以为这场官司马上画上句号的时候,2023年6月9日,苏享茂的哥哥苏享龙通过个人微博爆出了一个惊天大消息:翟欣欣涉嫌敲诈勒索已被逮捕,羁押在看管所!他还提供了加盖北京海淀区公安局公章的立案通知书显示,该局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现立案侦查。据红星新闻报道,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已经依法对翟欣欣批捕,海淀警方已对翟欣欣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事件评析

这场闪婚闪离引发的惊天大案,在经历了多年的曲折和波折后,终于有了一个重大的突破和进展。翟欣欣被逮捕和批捕,意味着她将面临刑事责任和法律制裁。这对于苏享茂的家人和网友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安慰和安慰。他们等待着正义的到来,等待着邪恶的惩戒。

然而,在这场悲剧中,这个案件为什么要经过六年的时间才立案呢?翟欣欣如果被判定有罪,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邀请了几位法律专家和媒体人来为我们解读。

为什么六年后才立案?

据悉,苏享茂的家人在他自杀后就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翟欣欣进行刑事立案侦查。然而,由于涉及到男女交往感情纠纷中的财产处理问题,对于是否属于敲诈勒索的认定会比较谨慎和复杂。因此,公安机关没有立刻受理这个案件,而是进行了长期的调查和取证。

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黄洪连律师表示,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三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四是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情节。在本案中,最难认定的就是第一个要件,即翟欣欣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黄洪连律师说:“在男女交往过程中,双方可能会有一些财产赠与、借贷、共同投资等行为。这些行为是否属于合法合理的财产处分,还是属于非法占有的敲诈勒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推断。比如,双方是否有明确的约定或者证据,双方是否真诚相爱或者存在欺诈、利用等情形,双方是否存在不平等地位或者弱势群体等。”

黄洪连律师认为,在本案中,翟欣欣与苏享茂相识至协议离婚仅110余天,期间收受苏享茂赠与的车辆、物品、款价值超过300万元,婚恋过程具有明显的经济特点。翟欣欣在离婚中为取得高额补偿,对苏享茂实施了胁迫,是造成苏享茂自杀的重要因素。翟欣欣与苏享茂婚恋,以增加自身财产为目的受赠取得的大额婚前婚后财产,均属可撤销范畴。因此,在民事诉讼中已经认定了翟欣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黄洪连律师说:“这个案子在民事判决中可能查明了一些事实,让这个案件的事实可能比原先更清楚。同时,苏享茂的家人也一直在坚持追究翟欣欣的刑事责任,对案件的推动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公安机关在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因素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现立案侦查。”

如果被判定有罪,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

如果翟欣欣被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那么她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呢?根据《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翟欣欣的犯罪情节严峻,造成被害人死亡,敲诈勒索财物达到千万以上,符合顶格量刑条件,因此本罪最高可判12年有期徒刑。”付建律师说:“根据最高法公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规定,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本案中,翟欣欣敲诈勒索苏享茂1000余万元,并导致苏享茂自杀身亡,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和其他特别严峻情节。”

付建律师还表示,“本案中还可能涉及虐待罪。虐待罪是指,在共同生活中对家庭成员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虐待致使被害人自杀或者重伤致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翟欣欣在与苏享茂共同生活中对其进行了肉体和精神上的虐待,并导致其自杀身亡,那么她还可能构成虐待罪。”

付建律师说:“如果翟欣欣同时构成敲诈勒索罪和虐待罪,那么她将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量刑。具体而言,就是先确定每个犯罪分别应当执行的刑罚种类和幅度,然后根据各个犯罪之间的关系和性质,在法定幅度内确定一个适当的总体刑罚。总体而言,翟欣欣可能面临10年以上甚至1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事件反思

苏享茂自杀事件,是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也是一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的案件。这个案件给我们带来了哪些启发和警示呢?我们应该如何幸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索。

婚恋交友网站的风险与防范

因此,我们在使用婚恋交友网站时,应该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和财产,不要轻信对方的甜言蜜语和虚假承诺,不要轻易与对方见面或发生亲热关系,不要轻易与对方结婚或离婚,不要轻易给对方转账或赠送财物等。同时,我们也应该挑选正规、有信誉、有监管的婚恋交友网站,并及时向网站或有关部门反馈和投诉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婚姻法律制度的完善与落实

苏享茂自杀事件,也暴露了我国婚姻法律制度存在的一些不足和漏洞。比如,在婚前婚后财产赠与、借贷、共同投资等方面,缺乏明确的规定和约束;在婚姻登记、离婚协议等方面,缺乏有效的审核和监督;在涉及敲诈勒索、虐待等刑事犯罪行为时,缺乏及时的立案和侦查;在涉及民事赔偿、撤销赠与等方面,缺乏快速和公正的审判等。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我国婚姻法律制度,保护好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婚姻中的不正当行为,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幸福。具体而言,就是要加强对婚恋交友网站等平台的监管和治理;加强对婚姻登记、离婚协议等程序的审核和监督;加强对涉嫌敲诈勒索、虐待等刑事犯罪行为的立案和侦查;加强对涉及民事赔偿、撤销赠与等问题的审判和执行等。

婚恋心理素养的提高与教育

苏享茂自杀事件,也反映了我们在婚恋心理素养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和缺陷。比如,我们可能缺乏对自己和对方的充分了解和认识,可能缺乏对婚姻家庭的正确理解和价值观,可能缺乏对婚恋关系的健康维护和处理能力,可能缺乏对婚姻危机的有效应对和求助方式等。

因此,我们需要提高和教育我们的婚恋心理素养,增强我们在婚恋中的自我保护和自我调节能力,幸免陷入不良的情感困境和心理压力。具体而言,就是要多学习和了解有关婚恋的知识和技巧;多沟通和交流自己和对方的想法和感受;多尊重和体谅自己和对方的需求和挑选;多寻求和借助亲友、专业人士等的帮助和支持等。

大家对于这个案件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转发!

#暑期创作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