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

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市政府确定于2023年6月15日上午11:00至11:30,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城区试鸣防空防灾警报。

音响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2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市及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广播电台、电视台、报业集团及各通信运营公司分别以广播、图文、短信等形式播发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相关信息。请市民相互告知,保持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潍坊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