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共建法治惠州”。世界环境日刚刚过去,我们来关注一起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案件。明明知道随意倾倒的固体废物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然而,面对唾手可得的利益诱惑,总有人选择视而不见,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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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某达科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是江门市台山市一家经营线路板、电子产品的公司,2020年11月初,经营过程中产生了一批线路板、油墨桶等固体废料,原本按照正常流程,这批固体废物需要经过正规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然而,为了节约开支,该公司便试图通过一些非法途径,解决处理这批废料。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赖瑜平:(电子公司老板)为了节省经营成本,就通过他的朋友伪造了一份废料处置的合同,以应付相关的环境监管部门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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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该公司通过东莞一家环境科技公司,伪造了一份《一般工业废物处理合同》以及相关的工业废物接收证明。另一方面,这家公司又找到了本案的被告人杨某,私下处理这批废物。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赖瑜平:双方协商好价格之后 在被告人杨某的授意下,将上述这批废料运输到博罗县湖镇镇,杨某接到这批废料之后,就通过雇请一帮工人将这批固体废料倾倒到当地的农业示范场的一片空地当中。

有了前一次合作的良好基础,时隔一个月,双方再度达成合作,这一次杨某将接收到的固体废物倾倒在博罗县湖镇镇农业科技示范场的另一片空地上。接连两次帮助他人处理固体废物,杨某从中赚得了11000余元。然而,经过广东环境科学研究院鉴定,倾倒在博罗县湖镇镇农业科技示范场鸳鸯山两片空地上的废覆铜板边角料、废线路板、外壁有效标识显示为油墨的废包装容器均为危险废物。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赖瑜平:由于这些被倾倒的案涉废物都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含有的细小颗粒、有毒物质。在堆积的过程中会挥发到空气当中,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引发燃烧、爆炸等安全事故。它当中包含的有毒物质,也会渗入土地及水资源当中,危害其中的生物系统,对周边的植被、土地及水资源造成严重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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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杨某等人的倾倒行为,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博罗县农业科技示范场也因此花费了52万余元对这片土地进行处理,2021年3月,杨某被警方抓获。同年8月,案涉其他人员被陆续抓获,于另案处理。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杨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致使公司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其行为构成了污染环境罪。最终,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同时责令杨某与同案犯共同赔偿博罗县农业科技示范场处理环境污染的52万元。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赖瑜平: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尤其是企业家和经营者更应该严守法律底线,积极加大环保的投入,切不能因为一己的私利而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任何无视法律法规、逃避监管、污染环境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据了解,2022年,惠州中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改革的工作方案》,并在全市法院开展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探索和尝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措施和做法。下来,惠州法院还将继续担当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职责使命,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优势,用法治之盾守护“绿美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