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保定顺平县一名18岁男子石某因涉嫌多次与11岁女孩小花(化名)发生性关系而被顺平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值得注意的是,检察机关曾以嫌疑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批捕,引发社会关注。

小花的母亲乔女士透露,小花失联后,在离家约20公里的一处出租房里找到了小花,她告诉母亲自己和石某发生了性关系。因此,石某被顺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然而,顺平县检察院在审查后认为“无社会危险性”,决定不批捕石某。但是,在小花出现了焦虑抑郁症状后,检察机关改变了初步判断,对石某进行逮捕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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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案卷材料,石某通过快手认识小花,并在QQ和微信上聊天,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2022年12月24日,小花离家与石某见面,后被石某带到顺平县一家宾馆开房。石某在明知小花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多次与小花发生性关系。

在家人找到小花后,起初小花并不谈及自己遭遇了什么,12月28日上午,小花告诉母亲乔女士,自己和石某发生了关系,随后,乔女士立刻报警并带小花前往医院检查。

12月29日,因涉嫌强奸罪,石某于2022年12月29日被顺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伺候乔女士一直关注案件审理进展。然而,令她没有想到的是,2023年1月12日,顺平县检察院于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称经审查认为石某所犯案“无社会危险性”,决定不批捕嫌疑人石某。

而作出“无社会危险性”决定的理由,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石某刚满18周岁,与被害人小花系男女朋友关系,且为初犯。1月12日,石某从看守所被释放,转为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则对该案继续侦查。

事发后,乔女士透露,小花的精神遭受巨大打击,寒假开学后,小花经常出现上课时精神不集中,情绪低落的现象。

2023年3月8日,据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出具的检查报告单显示:小花存在焦虑抑郁症状的可能。医生在测试完小花的各项反应后给出测试结果:“小花自我评价低,情绪低落,悲观,失望,有时控制不住要哭泣,甚至出现厌世的消极念头,有明显的抑郁体征如失眠早醒,食欲减退,体重下降等。经诊断,有焦虑抑郁症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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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2023年3月9日,石某被顺平县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而也是在3月9日,顺平县公安局对该案侦查终结后,以石某涉嫌强奸罪,向顺平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此案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一方面,石某未满18周岁时未被严厉处罚可能会导致更多类似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检察机关考虑石某是初犯、未满18周岁等因素,认为其无社会危险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也值得深思。

更为重要的是,小花这个受害者,已经遭受了极大的创伤,出现了焦虑抑郁症状,让人深感忧虑。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社会应该付出更多努力,同时加强对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避免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最后,我们期待司法机构能够公正审理此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同时也提醒家长和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和健康的社会环境。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