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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出现不少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误读和传言。为了引导大家正确认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国三农发布采访多位业内专家,详细解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内容,澄清谬误、传递真相,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开创农业农村法治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政在回答

第4期

城管执法、市场监管执法、公安执法,他们与农业行政执法有什么区别?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的执法部门一样,属于不同执法领域的职能分工,各自依据本领域的法律法规履行执法职责,有合作,但相互不可替代。比如假劣农资查处方面,生产经营假种子、假农药、假兽药由农业农村部门查处,制售假劣化肥产品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又比如蔬菜、水果、畜禽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执法,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后,就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执法;再比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如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由公安交警依法处理,但农机没有取得牌照直接上路的就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查处。所有领域的违法行为一旦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都需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由公安负责执法。

制图丨贺臣 摄像丨徐豫

视频编辑丨赵新宇

编辑| 曹梦媛

主编丨蒋琳

监审丨钟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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