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正处于花季的年轻幼师,在网上也是有个小有名气的网红,却被前男友纠缠不放,请求复合。在被拒绝之后,前男友恼羞成怒在商场用刀直接捅入女孩身体,导致女孩生命定格在了22岁。

【案例回顾】
2017年初,被告人吴益栋与被害人陈巧丰交往,后因感情不和而分手。吴益栋为了重归于好,一再纠缠陈某,在被陈某回绝后,对其怀恨在心。
2018年8月1号晚上20时,陈某从慈溪市新都汇交口处下车后,吴某随即戴着口罩,手持尖刀,追赶并将陈某强行推进了一家商店。在商店中,吴某不顾陈某的抗拒,用刀子重伤陈某的腹部和脖颈等多处要害,造成陈某头部和手臂主干受创后大量出血而死。事后,吴某主动到慈溪市公安局自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2018年8月13日,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吴益栋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8月31日,吴益栋已被执行死刑,但双方家属的恩怨并未就此告终。9月2日,接受媒体采访的陈巧丰母亲表示,吴益栋家属并没有认识到错误,反而多次带人在自家楼下围堵想要报复,警方也介入此事。

【以案释法】
1.吴某的自首情节是否可以从轻处理?
本案中,被告人吴某在案发后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民警,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符合自首主动投案与如实供述罪行的构成要件,但该自首情节不能成为对被告人吴某从宽处罚的事由,理由有二:
其一,吴某罪行极其严重,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自首亦不足以从宽处罚。
本案中,被害人陈某仅是躲避吴某的纠缠,直至案发当日都未有过激言行,但吴某预谋杀人,事先准备凶器并捅刺陈某胸腹部等要害部位数刀,导致陈某失血性休克而亡。被告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考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若仅因其具有自首情节便从宽处罚,改变死刑的结果,有违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