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一位街拍摄影师发布了一段引发热议的视频。一段中年男子与一位年轻女子在街头手牵手散步的视频,让人联想到了“小三”这个敏感话题。之后有人认出视频中的男子正是北京某国企的负责人,而旁边的女子并不是他的妻子,事件曝光之后引起了国企纪委的调查,后来这名男子被免职。

视频中这位男子是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在引起网友们的关注之后,很快就有相关部门的人员对事件进行了调查,现在这段视频已经被删除,在6月7日下午中国石油北京项目管理公司还发布了公告,表示对于网络上的言论,公司党委高度重视,还对事件进行了调查,现在已经免去相关人员的职位,后续的处理结果将会在之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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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一名摄影师拍到了某位领导牵手的画面,这段视频引起了很多争议,有人认为这位摄影师本意是在为领导树立形象,无形中揭陋了一个领导的丑闻,算是立了一份功;也有人认为这位摄影师是在做违规行为,需要承担责任。那么,拍领导牵手的摄影师到底算立功还是担责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这位摄影师的行为是否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法》第四十二条,新闻记者采访、报道时,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严守新闻事业的基本原则。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公告》第八条也规定,新闻记者在采访、报道中应当遵守真实、客观、公正、及时的原则,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侵犯他人人身、财产、荣誉、隐私权利。由此可见,摄影师的行为并不符合相关规定,因为他在拍摄领导牵手的画面时没有获得他们的同意,也没有考虑到他们的隐私权。因而并不能算立功!

其次,我们来分析摄影师的行为是否存在价值。有法律行业从业者表示是否构成侵权应该要从隐私权和肖像权两个方面考虑,这名摄影师导致两人的隐私泄露,并造成在网络上大肆传播,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还有人对于公职人员出轨是个人行为还是违法的问题提出了疑问,对此有人解释道一般这种行为属于个人私生活问题,但是由于公职人员本身的身份,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分,具体到本案当中,涉事男女可能都会面临处分。

最后,我们来说说摄影师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由于摄影师的行为并不符合规定,也没有获得他人的同意,因此,他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公告》第三十八条,新闻出版单位违反新闻记者职业准则,致使新闻记者受到各种严重惩罚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应的主体责任。因此,摄影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拍领导牵手的摄影师在未得到领导的同意的情况下,拍摄领导牵手的画面是有违法律法规和道德底线的。我们应当做到遵守职业道德,严守新闻事业的基本原则。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为我们的新闻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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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这个视频引发了很多讨论和争议。但是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我们作为公民,要尊重每个人的感情选择,同时也要引导人们遵守道德标准,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