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太古里一对男女被街拍曝光牵手,后续爆出这两个人系国企高管及下属,目前涉事单位及女方曾经就读的学校均已回应,那么这件事法律角度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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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

这应该是比较少见的能在这几天热度超过高考的,首先是一个街拍摄影师小米发布视频,其中有一对男女街头牵手,后续被爆出这个男的胡某勇是中石油下属的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有的说正在闹离婚,这个女的是他下属董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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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手事件女主街拍:自信向镜头招手,很明显,她很享受被拍!

网传信息有的说董女士是小三,也有说董女士买奢侈品晒个人经历的,还有说董女士是某位教授的女儿,并且这个教授还亲自做她的导师,甚至我还看到说这个董女士是西藏户口在北京参加高考云云,现在也有一些比较凸显身材的照片在网上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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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也有人提出是不是网暴,关于这点也引发了争论。

现在官方回应有两个,一是中石油这边回应说胡某勇已被免职,并接受纪委核查。后续说董某某也被停职并接受调查了。

另一个是中国石油大学回应,董某某与其在校研究生导师无任何亲属关系。当然这个回应引起了吐槽,有些网友要求证实这个女士跟全校老师都没有亲属关系,但这个好像跟之前网帖说法又对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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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现在信息大部分不太确认,我们只知道胡某勇跟女下属牵手来着,这个如果从违纪角度来说,可能涉及的是不正当男女关系,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如果是包养情人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最轻是警告,最重是开除,这个是要求情节特别严重的。

如果胡某勇确实是处于已婚状态,他妻子要是想离婚的话,他可能会被认为是有过错一方,那么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上会有影响,不过他妻子也可以选择不离婚,这个就看人家选择了。

那么对于董女士来说也是一样,也可能存在被开除的风险,但是也不一定,这个需要看纪委那边是否确认她的行为属于特别严重,同时她如果接受过胡某勇的馈赠,那么这个馈赠本身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胡的妻子可以追索。

当然现在纪委的调查也值得关注,如果调查出来没有其他问题,可能不会引发刑事风险,但是如果发现胡某勇有贪污、受贿、挪用等等情况,这个就会涉及刑事犯罪了,但是现在没有这方面信息,有待官方发布。

至于董女士如果说接受的馈赠里有胡某勇的违法所得,这个通常被认为是要追缴的,甚至包括名字是董女士的房产,如果发现资金来源是胡某勇的馈赠,这个也被视为赃款。如果董女士还参与了违法犯罪行为,那还可能构成共犯,如果董女士协助其隐藏赃款证据等等,也有窝藏罪包庇罪的风险。

当然这一切都得建立在胡某勇被纪委查出犯罪问题的基础上,现在没有这方面信息。

不过也有人怀疑重婚罪的,但这俩人如果没有登记,也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单纯就是不正当关系的话肯定不构成的。

至于传播两人的视频和照片信息算不算网暴,我认为这个区分情况,如果是公众为了关注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传播已经发表的一些照片和视频,这个谈不上是网暴,但是传播一些个人账号内的视频和图片,我认为就已经是网暴了,至于说捏造董女士的父亲就是她导师,这个妥妥的网暴。

需要说明的是,这两个人都有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的。

事实上成都太古里是专门发过禁止侵犯肖像权的提示的,所以摄影师拍摄他人的照片和视频,依法应该是获得他人许可的,现在我不清楚那个摄影师小米是否有对方许可的证据,如果单纯是偷拍,这个显然是侵犯两人肖像权。

那现在有一段视频是女方曾经向镜头摆手,这个是打招呼还是纯粹示意,暂时不清楚,但是能否用于证实她许可了拍摄和传播,注意还有传播呢,这个恐怕后续就只能司法机关来判断了。但就算她许可了现场拍摄,是否许可其他人搬运传播,这个恐怕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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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再次强调,民法典实施后侵犯肖像权不再以是否盈利为区分,未经许可一律侵权,原则上如果胡董二位提起民事诉讼,包括摄影师小米、网络平台和后续传播视频的都有法律风险,也就是说存在不是网暴但是属于侵权的可能。

这个事儿如果闹得大了,我觉得可能对于街拍未来都会有一定的管制,现在有些街拍搞得比较过火了,成都官方和平台方面是不是要考虑限制。

至于后续一些声称是从董女士个人社交媒体扒出来的照片,这个内容如果涉及了董女士的面部信息还是会有侵犯肖像权的风险,人家发是人家发,你搬运就是侵权,当然这不是隐私权。

但是涉及一些学历等个人信息的,这个有可能构成隐私权。造谣构成侵犯名誉权这不用解释了吧?

当然这个一般看当事人本人是否维权,如果当事人自己认头不吭声就没事儿,但是人家如果起诉也不新鲜。

曾经有一个黄海波嫖娼事件,那个事儿里的女方刘小姐,后续就把人民网、乐视、百度都给起诉了。

这个起诉方还是卖淫女呢,后来人民网和乐视都败诉了,现在有民法典了,所以你们相信所谓的小三肯定不会起诉你们,我不知道你们的信心何来。

说严重一点的,是谁捏造的董女士导师是她父亲,这个有可能是诽谤罪的,董女士以及她导师都可以报警要求追究的,你说董女士是小三,跟她导师有什么关系?人家万一生气了起诉你们,我倒是很有兴趣观察一下这个案子。

不过翻回头说,这件事里我不排除有些人纯粹是消费桃色新闻满足猎奇心理来炒作,但是也应该看到有些人是对反腐败反特权有更多期待,从这个角度说,或许在反对网暴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如何满足这方面的期待,这或许跟反对网暴并不矛盾。

以上就是我对所谓成都牵手门事件的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里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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