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无论是对每个学生,还是对每个家庭乃至整个社会,都是至关重要的存在。因此高考必须保证公平、公正、透明,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公平的机会参加考试,不受任何不正当因素的影响,这几乎是全国人的共识。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高考考生迟到15分钟以上,不允许进入考场。这对于所有考生来说,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然而6月8日上午,江西南昌洪都中学有一名考生,在迟到37分钟后,仍然进入了高考考场。而同时登上热搜的另一篇新闻是,“河南一名考生因迟到未能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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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热搜放在一起,格外刺目。

新闻爆出之后,人们对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做法产生了质疑,认为这种做法违反了高考规定,影响了高考的公平性,并对河南这名考生抱不平。

也有网友对江西这种人性化的处理方式表示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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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看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回应:“南昌市当天遭遇了极端恶劣的大雨天气,基于对考生的人文关怀和人性化管理的考虑,我们向省级考试院报告了情况,并获得了同意,才决定允许考生进入考场。”

这个做法该是不该,取决于这个事件属于以下哪种情况:

一是地方考试院一时对迟到的孩子动了“恻隐之心”,抓起电话跟上级部门申请,才为孩子争取到了这次特批的机会;

二是高考考场规则里明确规定了,“由于不可抗力导致迟到大于15分钟的,经上级教育部门核实审批后,方可进入考场”。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照章办事,按规定申请特批。

如果真的属于合规照章办事,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解释里,不可能不提及。因此,这事儿恐怕属于第一种情况。

从人情上讲,特别理解这种做法;然而从高考的公平性上讲,这种做法可就不应该了。根据教育部的规定,高考考生迟到15分钟以上,不允许进入考场。按这个规则来界定,显然37分钟已经远远超时了。给一个孩子走了特批,对其它因为天气等因素迟到被拒考场之外的孩子来说,不公平。

这件事情的真正意义在于,它能不能启发我们的教育部门,给高考考试制度打个人性化的“补丁”,对于天气、自然、疾病等不可抗原因导致的迟到或缺考的考生,设立制度和流程上的保障。

如果有这样的一系列制度和流程,那么所有遇到极端天气等问题导致迟到的考生,都可以通过走特批的方式来避免遗憾,这也可以充分体现制度的公平和人文关怀。

只有从制度上提供充足的保障,才能够保证在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的同时,兼顾人性化关怀。

对于那个被特批进入考场的孩子来说,考试时间不足,心态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这场考试恐怕很难取得理想的成绩。这也提醒了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高考期间,要看好天气预报做足预案,如果条件允许,可以选择住在考场附近,将天气方面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对于这个问题,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