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国家将每年5月的第4周定为“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5月22日至28日,我市也开展了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记者从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城区3204个公共机构、3916个经营区域、83个公共场所、2074个小区的分类覆盖率达100%。一季度生活垃圾产生总量51.83万吨,其中可回收物9.22万吨,厨余垃圾10.05万吨,其他垃圾32.56万吨,有害垃圾7.9吨,一季度末可回收利用率超过37%。

市辖八区原生生活垃圾

年底前实现“零填埋”

今年,我市发布了《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着力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打造垃圾分类样板小区,推动垃圾分类“真分真运”;改善分类投放环境;建设中心城区垃圾“不落地”试点街区,实现投放收集运输无缝衔接;提高厨余垃圾分类成效;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打造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小区。今年,按照“分类设施齐备、收集管理规范、居民分类投放、收运链条畅通、分出成效显著”的总体标准,在全市城区打造不少于232个垃圾分类样板小区。年底前,市辖区垃圾分类样板小区覆盖率不低于10%,外市县不低于5%;样板小区居民数占本辖区居民总数比例与样板小区覆盖率相当。

建成一批标准化厢房。按照《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厢房建设管理指引》标准,今年持续推进垃圾分类标准化厢房建设,各地区新建改造不少于438座垃圾分类标准化厢房。

建设5片中心城区垃圾“不落地”试点街区。我市将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各建成一片垃圾“不落地”街区,在试点街区严格推进“撤桶入户”,撤除室外垃圾箱桶,取缔商户、单位公共区域私设垃圾点,试行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模式。

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保持36.5%以上,市辖八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旅顺口区、金普新区、普兰店区)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80%以上,年底前市辖八区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生活垃圾从源头减量

推进终端设施建设

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深入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制度;遏制餐饮消费环节浪费,开展“光盘行动”;限制过度包装,加快推动企业贯彻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进度,对执行限制过度包装国家标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快递包装治理;做好商务文旅领域减量,全市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严格执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限制范围鼓励逐步扩大至宾馆、民宿、餐饮、机场、火车站、高速服务区等场所;倡导低碳生活,将源头减量纳入各类示范评比和绿色创建标准。完善资源回收网络,提升社区回收服务便捷度,打通“两网融合”居民端“最后一百米”。同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推进终端设施建设。到今年年底前,庄河市污废循环处理综合体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一期、长海县11座生活垃圾低温热处理设施正式运营;普兰店区生活垃圾焚烧厂建成试运行;金普新区焚烧发电扩建工程主体结构封顶;中心城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瓦房店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资源化利用项目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普兰店区确定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置路径。

持续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市、区两级城管部门与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信息互通机制,对全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实现动态管理,确保餐厨垃圾应收尽收。今年底市内五区要完成辖区餐饮企业普查更新入账。充分利用“数字环卫”平台,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信息化监督。(来源:大连新闻传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