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播州区法院联合遵义市红花岗区林业局共同设立了全省首个“遵义市野生动物司法保护救助中心”,为有效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多样性的司法保护提供了平台和载体。

播州区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在审理案件中发现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存在收容困难、野外放养不利和救助不及时等重点问题,而遵义市红花岗区林业局所管理的遵义市野生动物救助站作为负责全市15个县(市、区)的野生动物救助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在收容救助保护、生物科学知识技术支持等具有专业优势,紧扣2023年世界环境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成立了“遵义市野生动物司法保护救助中心”。

“遵义市野生动物司法保护救助中心”揭牌仪式在遵义市野生动物救助站举行。播州区法院与红花岗区林业局共同签署《遵义市野生动物司法保护救助中心备忘录》,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发挥好司法与行政职能的深入联动、形成保护野生动物工作合力、创新生物多样性保护司法举措、助力恢复生态资源平衡迈出了跨越性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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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仪式当天,遵义市大阪水国家森林公园还开展了野生动物放归活动,将涉案救护的褐林鸮、鸺鹠、画眉、王锦蛇、黑眉锦蛇等6个物种17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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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司法保护救助中心的设立是播州区法院持续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保护优先原则,健全生态修复机制,探索“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的一项创新举措。该中心将依托遵义市野生动物救助站的管理职责,延伸其公益性、专业性、服务性特点,不断将绿色司法保护关口前移,形成集野生动物救助、康复、研学、法宣一体化司法实践基地,打造公众广泛参与、遵义市野生动物司法保护成果展示的生态环境司法平台。

来 源:贵州高院、遵义中院、播州区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