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男孩子,不能上女厕。”黑龙江哈尔滨,地铁卫生间内,一女子推开隔间门看到里面竟然是一个6岁的男孩,她好心提醒了一句,结果被男孩的父母堵在卫生间里辱骂了半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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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起因是一宝妈带着6岁男孩进女厕,母子二人分别进入了两个隔间,并且在男孩上厕所时未关隔间门。
而一女子看到卫生间的男童后,对男孩提醒了一句:“这里是女厕,你是男孩子不能上女厕。”
隔壁的宝妈听到孩子被陌生女子指责,立马摔门而出指责女子,声称女子这一行为伤害了孩子的心灵,要求女子给孩子道歉。

女子原本善意地提醒却被对方堵在厕所门口辱骂,在争吵过程中,宝妈还打电话叫来了附近的丈夫一同攻击女子,辱骂长达近半小时。
直到地铁工作人员前来进行协调,将男童父母拉走后,女子才得以脱身。直到被拉走时,男童父母依旧不停止对女子的语言攻击。
之后,女子将此事件的视频上传到网上,视频中显示,宝妈言行举止疯狂,对女子进行单方面辱骂,女子因突如其来地劈头盖脸一顿骂,而受到惊吓。
女子表示,事件过后的两三天内一直处于抑郁、受惊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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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点评】
1、此事件也引起了网友们的激烈地讨论,并逐渐发酵。
有网友说“家长带男童上女厕”的现象不在少数,在各地商场、火车站。地铁站、景区等等公厕中常常见到这种行为,多数年轻女士都感到不适,但鲜少人主动提出。
而许多家长则认为,许多地方没有第三卫生间,孩子年龄尚小,没法自己上厕所。遇到宝妈需要上厕所的情况时,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没有引导人员看护,担心孩子独自一人在厕所外等候,面临安全问题。
站在母亲的角度看,这种行为实属无奈之举,公共设施的不完善导致的不便使宝妈们面临两难:作为女性和作为母亲的难题。
政府部门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积极推进第三卫生间的建设。
“家长带男童上女厕”的行为层出不穷,此行为的背后显示的是许多成年人对于儿童性别意识不重视。
6岁的男孩已经知道了男女之别,这种行为不只让在场女性不适,孩子本人也会产生羞耻感。
家长总认为“孩子小,并不懂事”,并没有考虑到童年时期对于性别意识的教育将会影响孩子的一生。不当的性别教育会导致孩子的道德感、边界感缺失。
2、母亲带男孩进入女厕的行为如何界定?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任何人故意进入异性卫生间或将侵犯隐私权,情节严重可构成猥亵、偷窥等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6岁男孩在身体正常情况下已具有自理能力和比较明确的性别意识。作为自然人应遵守社会制度,具备社会责任观念。
男孩的父亲母亲作为监护人,并没有完全尽到监护责任,父亲同行的情况下,本应由父亲带男孩进入男厕,而却由母亲主动带6岁男童进入女厕,并且不听劝告,或侵犯女性隐私权。
3、男孩母亲辱骂女子的行为如何认定?
此案件中,该女子只是对男孩进行温和地提醒,民法典规定,对于存在侵害他人隐私权利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措施。
而女子却遭到其父母的强烈责骂,在公共场所产生用侮辱性语言进行了长时间攻击,影响了公共秩序,侵犯女子名誉权,造成其精神损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遵守公共秩序是作为公民应尽的责任,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应保持良好的礼貌,学会换位思考,而不是通过争吵,辱骂解决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骂人是侵犯他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受害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