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在座的有各级领导干部、我的亲属、家人和朋友,心里面很难过,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非常后悔,对亲人非常歉疚、愧疚。”
“今天我成了廉政教育的反面典型,我既辜负了组织对我的培养,也辜负了家属、亲人、朋友对我的期望,也给家人和朋友造成了担忧,这些都是因为我自己的犯错而造成的,所以我也希望以我为鉴。”
这是原怒江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怒江州交通运输局局长、怒江州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汪正军在法庭上的陈述。

汪正军
汪正军,男,白族,云南兰坪人,户籍在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本科学历,1966年2月出生于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一个贫困的农村。怒江州位于中国西南边,与缅甸交界,山区为主,交通不便,经济落后,老百姓的生活比较艰苦,汪正军的童年就是在这种艰苦环境中度过的。

怒江州
1982年,16岁的汪正军在怒江州兰坪中学上学时,结识了当时来支教的老师段跃庆。后来,段跃庆官至云南省怒江僳僳族自治州州党委书记、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云南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成为了汪正军从政道路上的政治靠山。
汪正军的家乡虽然偏远,教育落后,但是汪正军比较聪明,学习刻苦,成绩优秀,1986年,成功考入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兰坪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汪正军在怒江属于有知识、有能力的人才,加上工作中表现优秀,能说会道,比较会办事,一步步升职加薪,1999年,33岁的汪正军担任兰坪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兰坪县
随着职务的提升,汪正军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但是他的贪欲比较大,于是就开始利用手中的权力牟取私利。
1999年,汪正军担任兰坪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时,利用职务便利,帮电网工程承包商和设备供应商介绍业务,收受吴某贿赂2万元,收受兰坪路桥公司的和仕根贿赂5万元,收受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王某贿赂20万元,收受张某贿赂18万元,收受云南东利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苏某贿赂30万元。
2000年至2007年每年春节期间,汪正军收受设备供应商高某贿赂合计8万元。
2006年,40岁的汪正军升任怒江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6年,汪正军收受承建怒江电网公司工程的李某贿赂1万元。

泸水市
2007年,41岁的汪正军升任怒江电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07年5月,汪正军曾经的支教老师段跃庆,来到云南怒江州担任怒江僳僳族自治州州党委书记,也就是政府一把手。在怒江州,段跃庆干了6年,直到2013年2月份升任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才离开。

段跃庆来到怒江州后,汪正军“嗅”到自己升迁的机会来了。此时,正担任怒江电网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的汪正军主动去拜见曾经支教过自己的老师段跃庆,为了拉近距离,汪正军见到段跃庆后就喊其“段老师”,两人通过回忆当年求学和支教的点点滴滴,彼此之间倍感亲切。后来,汪正军为了和段跃庆维持良好的关系,逢年过节都会看望段跃庆,并送些礼物,后来甚至经常主动创造机会拜访段跃庆,并多次向段跃庆进行行贿。段跃庆对汪正军也是照顾有加。
在段跃庆的提携下,2008年,42岁的汪正军升任怒江电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还兼任怒江州人民政府怒江大峡谷风光假日酒店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2008年,汪正军利用职务便利,帮助陈某获得了怒江大峡谷风光假日酒店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最为回报,2008年至2009年,汪正军先后四次收受陈某贿赂现金人民币10万元,并接受陈某帮自己装修位于泸水市的房子(148平方米)和购买家具电器,共计32万元人民币。
2008年,汪正军收受同乡怒江宏盛锦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某贿赂10万元,收受杨某贿赂30万元以及严某贿赂20万元。
2008年,汪正军收受兰坪江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兰坪弘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购房款贿赂60万元。

2008年底,汪正军帮泸水市宏益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泸水市纳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赖某解决电站并网问题,作为回报,收受赖某贿赂2万元人民币。
2009年,汪正军收受云南西铁科技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杨某贿赂10万元,帮杨某在怒江大峡谷风光假日酒店暖通工程上牟取利益。
2009年,汪正军得知他的段老师正在北京参加培训,并且培训完成后将赴美国学习。汪正军兑换了1万美元,并以到北京出差为由专程去看望了段跃庆,并将事先准备好的1万美元送给了段跃庆,方便他在美国时花费。在段跃庆任职怒江州期间,汪正军共送给了段跃庆人民币20万元、港币2万元和美元1万元。
2009年,在段跃庆的提携下,43岁的汪正军升任怒江州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怒江二桥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
2009年,汪正军利用职务便利,帮助陈某获得了六库怒江二桥第1合同段工程。
2009年,在怒江二桥交通环线招投标项目中,作为对老师段跃庆的报答,汪正军砍掉了其他投标单位,帮助段跃庆推荐的施工单位成功中标。
2009年,汪正军又收受兰坪江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兰坪弘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贿赂20万元人民币。
2016年,汪正军为宣某在兰坪县营盘镇黄柏村公路硬化工程上提供帮助,收受宣某贿赂10万元。
2016年,汪正军收受云南地方水电建设有限公司顾某贿赂10万元和5000美元。
2016年,汪正军收受承建电网工程的李某贿赂17万元。
2016年11月2日,50岁的汪正军升任云南怒江州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
十八大后,国家加大了反腐力度,老虎苍蝇一起打,并派巡视组进入云南后,收到了大量的腐败举报信件。
2017年9月12日,汪正军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审查。
2017年10月25日,汪正军被怒江州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8年2月9日,汪正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查,汪正军违反了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了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了廉洁纪律,收受贿赂,行贿领导,以权谋私。汪正军在担任兰坪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云南怒江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怒江电网公司总经理、怒江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怒江州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求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284.330461万元、5000美金,共计人民币287.744261万元。

2018年4月,“汪正军受贿案”一审开庭被作为廉洁警示教育的案例。来自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州政协各专委会主要负责人,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州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共180余人到现场参加旁听。

汪正军在法庭陈述中说:“今天,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在座的有各级领导干部、我的亲属、家人和朋友,心里面很难过,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非常后悔,对亲人非常歉疚、愧疚。我自己也曾经是一个追求上进、工作积极负责的一个同志,在组织的培养下成长为一名处级领导干部,怒江电力事业的发展和交通条件的改善也见证了我的努力和付出,但随着自己职务的提升,在思想上放松了,工作上也有麻痹松懈,特别是在廉政方面没有把好关,最终走上了犯罪的深渊。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功不抵过,今天我成了廉政教育的反面典型,我既辜负了组织对我的培养,也辜负了家属、亲人、朋友对我的期望,也给家人和朋友造成了担忧,这些都是因为我自己的犯错而造成的,所以我也希望以我为鉴。”
法庭上,汪正军因受贿罪等被判8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0万元,没收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157万元,尚未退交的赃款人民币130万元,继续追缴。
2018年4月,一审判决后,汪正军不服,提出上诉。
2018年9月,二审期间,汪正军亲属代为退缴应退赃款130万元。最终宣判结果为,汪正军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

从汪正军的从政经历可以看出:汪正军出生在偏僻的乡村,生活环境艰苦,靠自己努力考上了大学,走出大山,职场和官场都挺顺利,可惜他后来思想腐败后,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他也是因为权力和贪欲,丧失了初心使命,丧失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义务,终究也害了自己,让人可惜可叹。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希望真心想干事的干部,可以守住使命初心,不与腐败分子同流合污,做到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