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甘肃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为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直属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全省唯一的省级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单位。中心现有综合管理部、技术评估部、排污许可部、工程咨询 部、政策研究部5个部门,干部职工43名。
中心具有较强的评估技术力量,其中,正高级工程师2名、高级工程师11名、工程师17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29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12人,具有咨询工程师资格3人。评估中心主要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抽查复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及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核发排污许可证审核、管理技术支持工作,负责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检查;组织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和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研究,负责“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和准入清单的编制及应用研究;负责环保资金相关工程咨询、配合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技术支持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强化技术支撑,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甘肃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3年度第一批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任何犯罪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等条件。其中,应试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经中心研究审核后确定是否纳入报考范围。
4.年龄为1987年6月以后出生,博士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有较强的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0:00至2023年6月20日24:00,共15个工作日。
报名邮箱:409318595@qq.com(填写邮件名称格式:姓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