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统治者为了加深自己的统治,发明出各种各样的死法;而在政治斗争中又极为激烈,稍有不慎便会万劫不复;许多曾经身居高位的人,可能一夜之间就会沦落为阶下囚,他们不甘受辱之下于是选择自尽,“吞金自尽”就是他们所选择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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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听说过“吞金自尽”这个词语,但却很难相信真的有人会这么做;其实在历史上,有不少人都曾“吞金自尽”。

可随着现代科学家的研究,金子本身是无毒的,而且性质稳定,胃酸也不能将其消化掉,吃下去的黄金会随着消化道排出体外,不会存留在体内,也不会导致中毒。

那么,古人所说的“吞金自尽”,是怎么能够达成的呢?

《三国志·吴书·孙坚传》:“汉灵帝崩,董卓擅朝政,横恣京城。诸州郡并兴义兵,欲以讨卓,孙坚亦举兵。荆州刺史王睿素遇坚无礼,坚过杀之。

史书《三国志》记载,汉灵帝去世后,董卓进京弄权,专擅朝政,天下诸多州郡皆起义兵讨伐董卓,当时的荆州刺史王睿也是其一。

王睿举兵之前,想要先杀掉武陵太守曹寅,因为这二人本就不合,因此王睿要先除掉后患。曹寅心知王睿要杀自己,于是伪造朝廷使者光禄大夫温毅的檄文,列举曹叡的罪状,并挑唆孙坚出兵逮捕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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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坚本就对王睿不爽,欣然出兵前往江陵,用计骗开城门后,王睿这才发现了孙坚。孙坚看到王睿后开口说道:“奉使者檄文命诛杀王叡”。

“我犯了什么罪?”王睿诧异的问道。

孙坚答:“你犯的罪就是你不知道自己犯的是什么罪。”史称“无知罪”!

听上去就跟绕口令似的,说白了就是莫须有的罪名,王睿心知自己必死无疑,于是就选择了一个体面的死法,那便是“吞金自尽”。

他先是用刀将金子上面的碎屑刮入酒杯中,然后在一饮而尽,遂完成了“吞金自尽”。

可金子都是没有毒的,王睿是怎么死的呢?其实在《本草纲目》里记载有答案。

《本草纲目》记载:毒金即生金,出交广山石内,赤而有大毒,杀人,炼十余次,毒乃已。

俗话说“金无足赤”,《本草纲目》里说的清清楚楚,金子本身是没有剧毒的,但古人吞金之所以会身亡,是因为金子里面的那些杂质,那都是含有剧毒成分的。

正如东汉末年时期的荆州刺史王睿一样,他用刀将金子上的杂质刮入酒杯中,一饮而尽后便中毒身亡,估计就是喝下了金子上含有剧毒的杂质。

有人认为,古人吞金自尽,是因为金子在体内不能消化,吞金者是疼痛难忍折磨而死。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古人知道吞金后会造成这种后果,那他为什么要选择这种死法呢,不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吗?

与其这样煎熬去死,倒不如直接抹脖子来的痛快。

古代医术《本草拾遗》中记载“诸金有毒,生金有大毒,药人至死”。

古籍记载,这种有毒的药便是“生金”,我们平日里所接触的用作首饰的黄金都是“熟金”。而生金是指的刚刚开采出来,还没有经过冶炼的黄金。

经过现代科学的研究,生金之所以有毒,是上面含有铅、汞等有毒金属,这也验证了那句古话:“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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