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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恩不如养恩大,养育之恩大于天,百善孝为先。

父母抚养我们长大,给予我们无私的关爱和支持,这种恩情是非常深厚的,我们应该懂得感恩并用尽自己的力量来回报他们。

同时,孝顺也是中华传统美德之一,它代表了家庭、社会与国家对于人文精神的重视。

所以,在我们的生活中,不论是孝敬父母还是尊敬长辈,都应该始终贯彻“百善孝为先”的原则。

近日,话题#被抛弃女孩长大后拒绝与父母相认#冲上热搜。

有一位江苏东台的女子讲述自己的故事。

她的亲生父母因为她是女孩,在她出生后抛弃了她。

19岁时,她的亲生父母找到她想要相认,但是她拒绝了他们的要求,结果却遭到了父母的责备和批评。

但却得到了媒体及网友的一致点赞,“于情于理于法,她都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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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家楼房已经建好了,经济状况还算不错。我出生于1998年,由于是女孩,我的亲生父母选择把我送走。在2000年,他们又生了一个儿子。”女士对自己的经历进行的介绍。

当女士19岁时,她的亲生父母联系她并表示他们想要相认。

然而,骆女士拒绝了他们的请求,这引起了对方的不满和谴责。

“他们找了各种理由和借口给我打电话,指责我没有良心。”女士说道。

最近,亲生父母派人来请求她和弟弟好好相处,因为弟弟有了女朋友。

女士说,“她的亲生父母认为养父母小心眼,不愿意让她们相认。”

但是,她的养父母一直尊重她的决定,并且明确表示不会干涉她的选择。

她感激养父母一直以来对她的支持和理解。

“我是独生子女,是养父母唯一的孩子。”女士说道。

她最大的愿望是她的亲生父母不要再牵扯她的养父母进去,并且她希望他们不要用道德绑架的手段来影响她做出决定。

“几年前,我的养母身体不舒服,而我亲生父母那边也有人生病需要照顾。他们打电话过来请求我去照顾,但我当时已经跟他们说了,你们还有儿子可以照顾你们,而我的养母只有我一个孩子。”

在女士看来,“虽然我是亲生父母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但他们也曾抛弃过我。从我的角度来看,作为一个成年人,这对我来说或许可以接受。但如果涉及到我(养)父母,那肯定是无法容忍的。”

对此,网友们纷纷点赞,并发表自己的看法。

“人间清醒,干得漂亮!”

“支持你的决定,好好对待你现在的父母就行。”

“远离原生家庭,他们可能只想剥削你,并不想付出。”

“他们怎么好意思说女儿没良心???”

更有网友开始猜测在儿子要结婚时认亲女儿,真正的意图是什么?

“亲生父母需要钱和照顾的时候,就想起被自己遗弃的女儿,要是我遇到这种事情,我一定不想理会他们。只想坐享其成,贪得无厌的行为真不可取。这不是爱,这是想讹上对方吧!”

“女儿不想养就丢掉,想要钱和帮助的时候,就想起自己还有一个女儿来。想一想都觉得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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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想起在知乎上,有一篇引起热议的文章。

关于“养一个孩子的恩情大,还是生一个孩子的恩情大?”

这个帖子引起了862人的回答。

其中,有一个回答者通过自己身边的故事来证明养恩大还是生恩大的问题。她的回答获得了7857个赞和361个评论,成为了该帖子中最受欢迎的回答之一。

在她的回答中,这位回答者分享了自己的亲身经历。

在计划生育最严的年代,一对父母为了想生男孩,便将生下的二女儿扔在路边,恰巧被路过一位孤寡还残疾的老人拾捡到。

老人捡回家后一边用米汤水喂养着小女孩,一边到附近打听孩子的亲生父母,希望能找到女孩的父母,因为孩子太小了,他家徒四壁怕苦了孩子。

可能是父母是铁了心,老人没能如愿找到女孩的亲生父母。一个孤寡老人连自己的生活都成问题,仍含辛茹苦决定省下自己的口粮将小女孩养大成人,可叹的是村里人也没人帮他。

小女孩终究很争气,成为了一名人民教师。

想起另一个故事。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一个新生儿被亲生父母遗弃在垃圾桶里。但是,她很幸运地被一对夫妇收养,他们把这个孩子视作自己的亲生女儿。

虽然这对夫妻的经济条件并不好,但他们还是倾家荡产供养着这个孩子,并为她提供了优质的教育。

24年过去了,这个女孩已经成长为一名博士,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她决心要好好报答养父母对她的养育之恩。

可就在这个时候,时隔24年,亲生父母拿着50万的认亲款找到了养父母,表示想认回自己的亲生女儿。

养父母面对找上门的这对夫妻,决定要决定权交给自己的女儿。

当养父打来电话的时候,女儿并没有像预想中那样激动。

虽然来电者是她的亲生父母,但自己却在一出生便被弃置不顾,24年来毫无音讯,已经让她对这对父母的存在感觉很陌生。

因此在双方见面之后,并没有发生那种令人激动的认亲场面。相反地,女儿只是冷静而疏远地问出了那个长久以来一直没有得到答案的问题:“当初为什么要抛弃我?”

看着眼前这个从未谋面的女儿,夫妻俩好像有什么难以启齿的秘密,良久之后才缓缓开口。

在女儿出生前,家里已经有了三个女孩。这对夫妻俩当时借助一些小生意,过着相对富足的生活,并希望再生一个儿子。

但是到了第四胎,又是一个女儿,似乎流年不利。

此时,家里的小生意开始因为管理不善而产生亏损,导致经济压力越来越大,一家人最终几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开支。

在情急之下,他们最终做出了放弃这个刚刚出生没多久的小女婴的决定。

再次面对她的亲生父母,女儿问道:“如果你们真的一直牵挂着我,为什么不在我最需要你们的时候出现呢?反而是在我们的生活逐渐好转之后才来找我?”

接着,她又问道:“如果我现在没有博士学位,没有文化,还负债累累,你们还会愿意拿着这50万来找我吗?”

她的亲生父母默默无语。

女儿进一步表示,她这辈子只有一个爸爸,一个妈妈,那就是自己的养父母。

事实上,我国现行的收养制度属于单一的完全收养,收养关系一旦建立,亲生父母和孩子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会随之消失。

有学法律的网友分享,将孩子送养给他人后,对亲生父母就没有赡养义务和继承权了。

但是,如果采用“非法收养”的方式,则收养关系不会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也不会被认定为父母子女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养子女仍然适用于亲生父母的父母子女关系,而养父母则没有对其承担赡养义务的责任。

如何区分收养孩子和买卖婴儿的界限呢?

有律师网友分享,“区分借送养之名出卖亲生子女与民间送养行为的界限,重点在于行为人是否存在非法获利的目的。如果并不是以获利为目的,补偿金额较少,不带有交易性质,则不涉及买卖儿童。例如,如果养父母向亲生父母购买一些营养品以示友好,这种行为是无可厚非的。”

尽管女孩的亲生父母给了她生命,但随之而来的是他们抛弃亲生骨肉的行为。

有网友表示,这种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视生命如草芥,使得他们枉为人父母。

这起事件引发了人们对亲子关系和家庭价值观的深刻思考。

社会各界纷纷呼吁加强对被遗弃儿童的保护,同时强调家庭教育和责任的重要性。

尽管这件事涉及个人隐私和家庭关系,但它引发的社会关注和对亲子关系的反思提醒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尊重和关爱,无论是亲生关系还是养育关系。

家庭的价值和责任应该得到高度重视,而保护被遗弃儿童的权益也应成为社会共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