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嚣张了”,四川绵阳,交警接到群众举报,发现有辆黑色轿车悬挂着“联军 AK00020”的车牌停在路边,怀疑是假车牌,请警察迅速处理。警察赶到现场后,驾驶员表示自己是联合国总部的工作人员,目前正在执行特殊任务,劝交警不要阻拦,否则后果很严重。

事发当日,交警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接到群众警情电话,称在路边发现了一辆黑色的捷豹牌汽车,与众不同的是其悬挂的号牌为“联军 AK00020”。

群众表示自己开车多年,从未见到过这样的车牌,怀疑是伪造的假号牌,请交警迅速出警处理。
指挥中心立刻将群众反映的这一情况向领导汇报后,直接联系附近的警力前去查看,当警方人员赶到现场后,确实如群众电话反映的一致,该黑色捷豹牌轿车悬挂的号牌与众不同,底色是橙色,“联军”二字是红色,字母“AK”是黑色,“00020”是草绿色。

交警一眼辩识别出该号牌非真,便用执法记录仪和照相设备对车辆号牌及整车进行拍照取证,这时一名黑衣男子快速走了过来。

指着交警说这是他负责驾驶的联合国维和部队的车辆,目前正保障首长执行一项特殊的任务,随即向交警展示了其“联合国总部军官证”,军官证上赫然是一名身着正团级军装的男子照片,让人不免疑惑,如此年轻就已是正团级,还是司机身份......

正当交警要求男子出示其他证件时,男子所称的首长走了过来,只见其手中拿着电话,反而要求交警接听北京打来的电话,称这个电话可以证明他们俩人的身份。
交警直接表示拒绝接听,而驾驶员口中的首长,则表现得有些抓狂,并出示了一堆证件,如工作证、联合国维和部队军官证、联合国维和部队机动车驾驶证,中国联合国维和部队车辆行驶证等,让人目瞪口呆。

该“首长”继续说到,两人是受到联合国维和部队的秘密派遣,正在执行一项特殊行动,因属于国家绝密,不方便透露具体内容,奉劝交警同志立刻放行,否则耽误了执行任务,后果非常严重。

交警看二人如此嚣张,直接联系了公安部门的同事,表示有两名自称联合国维和部队的“领导”,需要多带些力量过来认领核查。

公安部门的同事一听此话,便明白问题的严重性,迅速派人赶到了现场,一看两人还在跟交警在辩解着什么,便亮明身份,邀请两位“领导”到公安局坐一坐。
而交警在二人被带走前,还不忘找驾驶员单独与爱车合个影,要求驾驶员摆好POSS,用手指牌,拍完照后,对驾驶员称号牌、交通是我权限范围,至于其他的事情,由公安同事妥善安排,二位尽管放心跟着去吧。

二人无奈,只得上了警车,前往公安局进一步配合调查身份及其他伪造证件问题。
此事曝光后,网友们大呼不可思议,有的表示,这两人真是一对奇葩,出来骗也得做足功课啊,不知道联合国维和部队的车是UN开头的吗?这还真是傻子他妈给傻子开门,傻到家了。

还有的网友表示,虽然漏洞百出,不得不服二人的内心是真的强大,如此明目张胆,居然还骗到警察头上了,真是嚣张至极。

网友们的议论虽然多少带着个人感情色彩,但总体来讲不无道理,那么,从法律层面该如何分析该事件呢?
首先,该男子使用假号牌上路,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同时该行为还触犯了《治安政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有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违法行为的,对违法行为人依据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具体本案而言,男子虚构伪造机动车号牌,交警将依法收缴该伪造证件,扣留该机动车,查明车辆的真实号牌后,一次性扣12分,同时,可执行15以下的行政拘留,以及并罚5000元以下罚金。

其次,对于男子伪造联合国维和部队军官证、及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构成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属于刑事领域范畴。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而言,男子二人,使用伪造的联合国工作证、伪造的联合国维和部队军官证、伪造的联合国维和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等能够证明身份文件信息,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必然会遭到法律的严惩。

最后,伪造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罪往往诈骗罪有着不可区分的关系,二者属于原则上属于牵连关系,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事件肯定会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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