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消费者赵先生在12315平台投诉:称其在六安市金安区施桥镇某店购买商品时,实际金额为22.45元,但商家收取其22.5元的费用,认为商家存在“反向抹零”行为,特此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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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投诉后,双河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涉事商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在该超市购买了一款称重商品,商品称重后标价为4.56元,该超市实际收款价格为4.6元,经执法人员验证,投诉人投诉事实属实,该商家在收取消费者费用时,未按实际消费金额收取,而是四舍五入多收取消费价款,执法人员认为该商家的这种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就此,双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该商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下一步,双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将对同类型商家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消费权益保护,维护市场公平公正。

来源: 张原 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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