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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乘摩托车、电动车
不佩戴安全头盔曝光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形象,营造良好交通秩序,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曝光部分电动自行 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头盔,引 导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建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曝光台
01

违法人:郑某
查获时间:2023年6月2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湘江路路口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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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谭某
查获时间:2023年6月2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湘江路路口
03

违法人:郑某
查获时间:2023年6月2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湘江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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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齐某
查获时间:2023年6月2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湘江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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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单某
查获时间:2023年6月2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湘江路路口
06

违法人:胡某某
查获时间:2023年6月2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湘江路路口
在日常生活中
骑电动车时务必佩戴好安全头盔
为的就是让骑行者的安全受到保障
来源:曹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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