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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戒

零距离旁听职务侵占案件庭审

日前,滨海新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涉嫌职务侵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来自天津华电南疆热电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国家管网集团华北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的六十五名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实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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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

2021年2月至6月,被告人张某在担任某化学有限公司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该公司财物共计440余万元,所得赃款均被个人挥霍。另,2020年11月24日李某注册某科技有限公司,为多家企业多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27份,价税合计2347495.44元,并收取开票费22500元。公诉机关认为,张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某多次为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在法官的组织下有序进行,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定罪量刑等内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张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愿意退赔被害单位损失、退缴虚开发票的违法所得。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

案件承办法官以案释法讲解了职务侵占罪的特征、原因及犯罪构成,提醒企业合规化经营,注重规章制度建立,企业员工要正确行使职责。旁听人员纷纷表示,现场观摩庭审与法律“零距离”,警示教育更加直观生动,更加触动心灵。将以案为鉴,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通过诚实劳动获取合法收入。

今年以来

滨海新区法院高度重视职务犯罪案件审理的职能延伸,切实把审判主责主业与营商环境建设、普法责任相结合,通过鲜活真实的案例,组织国家公职人员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把职务犯罪庭审现场建成反腐败倡廉洁的法治课堂,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和企事业工作人员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筑牢防线。

来源:刑二庭 商永路

编辑:徐鹤文

审核:田瑞刚